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物业服务的招标公告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物业服务的招标公告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物业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H20-210100-03278)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10 月 20 日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0-03278
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服务
最高限价: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本次采购为第一年度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如中标人服务质量优异,可以续签合同。第二年度预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4d67c7ec3.173c"> 一、项目概况项目单位: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项目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松花湖街 2 号(派出所地址略) 物业服务面积:26130平方米服务范围: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及下辖 10 个派出所和身份证办证中心。二、服务要求(一)管理内容及要求 1.保洁服务范围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对办公区的公共区域、庭院、楼内走廊、楼梯安全通道、大厅、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门窗、电梯间、公共卫生间等实行全天候卫生保洁;负责领导办公室的室内卫生清洁;负责办公家具、地板、理石地面、墙面、地毯保洁养护工作;负责办公区每日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负责庭院绿化养护工作,负责冬季庭院内除雪工作;做好浴室管理服务。 2.维修服务范围具备相关资质上岗证,熟悉水、电、供暖、送排风、空调、门禁等各种系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做好各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工作,根据设备性能要求做到日、周、月、季巡检、维护保养,保证全部设施设备的正常开通和运行;制订各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计划;合理使用能源,优化生态环境;负责做好冬季锅炉换热器的维护看护工作。 3.食堂服务范围(1)负责工作用餐保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负责机关副食品的制作加工。(2)负责所使用各种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承担安全责任,做到爱护设备,安全使用。(3)严格遵守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做好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会议服务范围建立会议管理制度,指定会议服务规程并认真落实;为各类会议、活动提供会前引导、会场布置、会中服务等服务,做好礼仪服务的保障工作,会议服务及时、周到;保障会议室设施设备完好。 5.综合服务范围(1) 客服服务:负责接待、解答甲方的咨询、建议和投诉工作,协调、沟通甲方的物业服务要求以及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社区警务大队、外事服务大厅及 16 个派出所的物业服务工作,态度诚恳,热情周到,问题及时解答。(2) 库房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服务:熟悉和掌握库房出入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定期盘点,账面清楚,库房整洁;熟悉和掌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台账清楚。(3) 浴室管理:熟悉浴室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发现照明及淋浴等设备损坏及时报修。保持浴室环境卫生。(二)配备人员基本要求(34 人): 1.项目经理(1人)要求:男女不限,5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不含)以上学历(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持有二级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善于管理、善于沟通,熟悉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熟知物业管理标准化服务要求,掌握物业管理工作程序,具有一定的组织、计划、控制、协调、综合分析能力。 2.会议服务人员(1人):女性,35 周岁以下,身高 1.63 以上,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有会议接待服务或服务行业前台经验,形象较好,沟通能力及服务意识强,善于沟通交流。 3.保洁人员(18):女性为主,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勤劳踏实。 4.电工(1人):男,年龄 45岁以下,具备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良好服务意识。 5.综合维修工(1人):男,年龄 50岁以下,持有全国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证(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良好服务意识。 6.厨师长1人,男性,年龄 45 周岁以下,持有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能制定菜谱,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7.高级厨师(1人):男性,年龄50岁以下,熟悉掌握各类餐饮烹饪技能,敬业、刻苦并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8.派出所厨师(10人),男性,年龄45 周岁以下,能烹制各种菜肴并可制定菜谱,出品口味好符合大众口味,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注:上述配备人员(34人)全部需要提供健康证明(投标时提供证明复印件)。 九、主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一)保洁服务 1.公共区域保洁范围:接待大厅、办公区走廊、开放式办公区、会议室、会客室、洗手间、楼梯通道、电梯间、局领导办公室、设备间、库房、靶场、派出所(八室)、庭院、楼外楼梯。 2.公共区域保洁内容:大理石地面、防静电地板、隔墙玻璃、不锈钢、墙面、洽谈区会客区桌椅、天花板、盆景花卉枝叶、文件柜。木质家具、皮质沙发、天花灯具、楼梯、台阶、电梯、楼梯扶手、窗台玻璃、天花、楼道、扶手、玻璃门窗、地垫、消防设施、宣传栏、墙面装饰物、庭院、楼外楼梯、玻璃幕墙。 3.公共区域保洁标准(1)地面每天清扫、湿拖二次。每月清洗一次。保持地面干爽、无尘、无明显水迹洗手间 干湿拖地面、抹试镜面、洗手台 每周大扫除一次 每月消毒一次 保持干净卫生、无异味. (2)楼梯、扶手 每天清扫、湿抹、湿拖一次 每周大扫除一次 每月清洗一次 无杂物,无尘、无污渍。(3)玻璃窗台、玻璃门禁、玻璃隔墙每天擦拭一次。全面清洁 无手印、无污渍墙壁装饰物每天扫去尘一次,无尘;室内墙壁、天花板每 3 个月去尘一次 无蜘蛛网、无尘 。(4)消防设施、电器开关 每天去尘一次。无尘、无污垢。(5)灯罩每周除尘一次 每 3 个月清洗一次 无明显污渍、无积尘、基本光亮。(6)盆栽每天擦试一次,清理黄叶、浇水。盆及树叶保持干净、无尘。(7)电梯厢体及地面每天打扫两次,每月打蜡一次,保持干净明亮、无尘、无污渍;文件柜每天全面擦拭一次, 无尘、干净。(8)木质家具 桌椅 每天湿抹、除尘一次 ,桌椅脚边全面湿抹一次。(9)皮质、(布质)沙发 光面湿抹除尘一次 椅脚湿抹一次 每 3 个月打蜡一次 干净、无尘木门每天擦拭一次 湿抹除尘一次。干净、无尘、无污渍垃圾桶(烟灰缸垃圾桶)、垃圾篓每天收一次 每周清洗消毒一次。(10)玻璃隔墙每天擦拭一次 每月全面清扫 无污渍、明亮。(11)庭院每天随时清扫烟头、纸屑、石头、残土、树叶等,冬季及时除雪,做到雪停即扫。室外台阶循环保洁。绿化区清扫落叶、杂物,全面清洁, 无落叶、杂物。(12)垃圾箱(桶) 每天清运垃圾一次 ,每周清洗、消毒一次,无异味、无污渍。(13)石材结晶1年2次。(14)玻璃幕墙1年2次。(二)维修养护服务 1.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巡视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3.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设备运行良好,一年内无责任管理事故。 4.按工作标准进行相关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1)供电系统:低压配电柜,各类照明动力配电箱,应急电源,柴油发电机组等各种供电相关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及维修。(2)给排水系统:水箱,二次供水等水泵设备,生活水箱等水箱设备等相关供水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及维修。(3)排污系统:包括排污井、积水坑、卫生间、强排等排污相关的排污设备、设施等的保养、维护及维修。(4)水暖系统,包括分局负责的供热管线,加压泵,换热器等供暖相关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及维修,不包含地热清洗。(5)电梯。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督促电梯维保公司完成年检工作。(6)灯饰照明设备(含维修):包括室内外照明、环境照明及其他照明系统等。(7)送排风系统,包含分局负责管理的所有送排风系统及相关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及维修。(8)门禁系统,包含分局负责管理的所有门禁系统及相关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维修由安装厂家负责。(9)办公家具、门窗等房屋附属设施,包含分局负责管理的办公家具、门窗等房屋附属设施的保养、维护及维修。 5.接到故障报修日常工作时间内 5 分钟内,节假日 30 分钟内及时到达现场,及时组织抢修,排除故障。小修现场完成,抢修 24 小时内完成。 6.设有维修 24 小时服务电话。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设备相关技术要求,制定维护保养周期,做到月、季维护保养,定期巡检。 8.因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中标人负责更换赔偿。(三)会议服务 1.按照招标人办会要求,在会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会后及时清理。 2.会后及时关闭室内电灯、空调,及时换洗座垫套。 3.负责每天 7:30 分前打扫局领导办公室。 4.定期对领导办公室内花卉进行养护。(四)食堂服务 1.食品制作(1)食品制作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不得随意减少环节。(2)在制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食品的特点,做到物有其味,口味纯正。(3)要依据季节变化,及时变更菜谱,多做时令菜,大众菜。(4)要注意每餐消费情况,及时调整不受欢迎的菜品。(5)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留样数量每品种 300g,留存 48 小时,并做好记录。 2.卫生管理(1)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蛛网、无积水杂物。(2)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地,实施有效防范措施。(3)帘门、纱窗应及时闭合。(4)设备、物品要保持本色,及时做好清洁工作。(5)泔水、垃圾应盖好存放,及时处理。(6)个人卫生要做好,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专用手套。(7)加工食品时不许染指甲、戴戒指,要洗手消毒、不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8)加工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捣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9)食品加工前处理,要清理洗净,无杂物、无泥土及其它非入菜部分,所有原材料投产前必须经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10)加工食品要生熟分开。(11)食品加工后贮存应存在专用贮藏间,防止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12)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餐具、容器餐后应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13)消毒后的餐具应立即存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14)各餐厅餐具严格管理,不混用。尤其要加强领导餐厅餐具的管理,做到专人专用。 3.安全管理(1)遵章守纪好,无违法违纪行为。(2)布置安全工作,及时完成。(3)认真执行安全制度,规范操作,无违章作业。(4)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开好每月安全会议。(5)加强食堂设备管理,有问题及时通报,无设备带病运转现象。(6)加强食堂防火、防盗、防毒等工作。(7)食堂加工场地闲人不得入内。(8)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9)严禁发生人员因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中毒。 4.就餐服务质量(1)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2)精心调配,口味适中。 (3)按时开饭,保证供给。 (4)食品中不得有非入食部分。(五)浴室服务 1.开池前要查各种设备是否完好,水温调节是否适度。 2.开池间,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 3.闭池后,要认真检查各种设备是否完好,损坏的立即报修。 4.闭池后,要将浴室地面、四壁及洗浴池打扫清理干净。十、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执行,须保障所用人员待遇不得低于现行国家规定最低标准,须保障为所用人员上保险,如遇劳资纠纷等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2.中标人需提供具有一定专业素质、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队伍;服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人员调整的要求。 3.保洁耗材由中标人提供,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维修工具由中标人提供。 5.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招标后实际需求变化情况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调岗、增加人员、减少人员(增、减人员数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合同金额随之相应调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 10 月 20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开标区(5~7楼),具体开标室在大厦1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松花湖街 2 号
联系方式:杨晓旭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来祥
电话:***-********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09-29 附件: 开发区分局物业(上网).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技术开发 公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