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XQDZC20201003_01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龙凤湿地鸬鹚栖息地旱柳栽植服务采购龙凤湿地鸬鹚栖息地旱柳栽植服务采购
【竞争性谈判】XQDZC20201003_01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龙凤湿地鸬鹚栖息地旱柳栽植服务采购龙凤湿地鸬鹚栖息地旱柳栽植服务采购
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
项 目 编 号:DZC********
计 划 编 号:
甲 方: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
乙 方:黑龙江大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大庆市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龙凤湿地鸬鹚栖息地旱柳栽植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序号 | 服务内容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
1 | 龙凤湿地鸬鹚栖息地旱柳栽植服务采购 | 1.种类:旱柳2.数量:150株 | 株 | 150 | 353.2533 | 52988 | |
总价(人民币)大写:伍万贰仟玖佰捌拾捌元 (¥52988元) |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按照合同标的内容的苗木栽植与养护服务。
(二)服务期限
交付使用期:2020年10月25日-2020年11月25日
(三)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成交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10%,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给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第五条 验收
(一) 由采购单位自行验收。
(二)甲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内容对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进行逐项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时应提出整改意见。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根据绿化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旱柳栽植服务。
(二) 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管理部门检查。
(三) 服从甲方法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四) 符合栽植旱柳条件,确保成活,未达到栽植标准的,按甲方要求及时补植。
(五) 本项目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大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c0077d450001.001.png" height="170" alt="">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 黑龙江大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c0077d450001.002.png" height="175" alt="">地址:大庆市龙凤区 地址:黑龙江省
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绥化市安达市三道街供销宾馆住宅楼南至北11号库房
法定代表人:何昌彬 法定代表人:黄晓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693 联系电话:138*****80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大庆宏图支行 有限公司安达支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140*****010000036 ****************956
签订时间:2020年9月29日 签订时间: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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