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连直线连头至古亭段改建工程照明工程

遂昌县连直线连头至古亭段改建工程照明工程


遂昌县连直线连头至古亭段改建工程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昌县连直线连头至古亭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发投[2016]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昌县连直线云峰段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遂昌县连头至古亭段改建工程照明工程,位于丽水市遂昌县,起点桩号K0+616,终点桩号K3+206.187,全长约2.59公里。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工期及要求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即第ZM施工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桩号范围内照明配电箱设备及安装、道路照明及相关配套工程等的施工、试运行及相应的培训与测试、施工图补充设计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计划工期:90日历天,试运行期 6 个月,缺陷责任期12 个月,保修期 24 个月(其中 LED 光源的保修期为 60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若需要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冯杰,电话:****-********,136*****623,地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4.2 于2020年930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交易主体,登录系统下载。

4.3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交易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

4.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函】、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纸质、电子)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根据丽经信[2018]65号、遂经商[2020]9号文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或遂昌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保险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函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单位及其法人签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应先到中行确认有效后,开标前再到中心财务室确认到账后,由交易中心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银行确认不能到账的,谢绝接收。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该票据递交至开标室工作人员处。(注:银行汇票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5107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名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缴纳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纸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银行汇票必须在开标前经中行确认到账,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219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七楼)

5.4招标人定于 2020年1021930分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七楼)开标大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58号

邮政编码:323300

联 系 人:刘丽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邮政编码:310030

联 系 人:冯杰

电 话:****-********

传 真:****-********

邮 箱:********8@qq.com

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0929

附件:
连直线照明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招标图纸.zip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照明 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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