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分公司梁辉、肖东、湖北网点安防监控设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分公司梁辉、肖东、湖北网点安防监控设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分公司梁辉、肖东、湖北网点安防监控设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0-WZ-021)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分公司梁辉、肖东、湖北网点安防监控设备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0-WZ-021;
3、项目概况:对梁辉、肖东、湖北等3个营业厅网点的安防监控设备进行改造服务;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共计1个合同包,3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370765元,拟确定一名成交人;
服务序号 | 采购内容 | 报价要求 | 评分权重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 |
1-1 | 梁辉营业厅监控改造 | 报价≤115913.00元 | 31.26% | 370765 |
1-2 | 肖东营业厅监控改造 | 报价≤116812.00元 | 31.51% | |
1-3 | 湖北营业厅监控改造 | 报价≤138040.00元 | 37.23% |
(2)设备安装地址:梁辉营业厅:余姚市梁辉镇振兴东路2号;肖东营业厅:余姚市兰江街道肖东长丰小区2幢1号;湖北营业厅 :余姚市泗门镇湖北村。
(3)报价:应包括设备生产制造、采购、检验、运输和运输保险费(拆除旧设备)、卸货费、安装调试费、试运行费、验收费、技术服务与培训费、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税金等所有用于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4)监控改造要求详见邮政营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配置要求;余姚分公司网点安防监控图。
本采购项目为一次性采购项目,成交人完成安装后,所有升级配件需提供至少2年免费质保,质保期内所有配件发生故障的,成交人应予以免费更换和维修,产生的相应人工及交通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经营范围须涵盖所应答产品的销售或安装资质;
4、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未被浙江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09月2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0日17时00分,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报名并购买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蒋雨奇,手机号码:182*****604】。
3.2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磋商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09时30分
4.2 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桃渡路116号宁波通服2楼会议室
4.3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4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系人:吴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 | 项目负责人:蒋雨奇 |
项目联系人:蒋雨奇、赵阳君 | |
电子邮件:jiangyq@chinaccs.cn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0年 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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