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公示(沙头镇胡头村大坑底至溪岩山林区道路)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公示(沙头镇胡头村大坑底至溪岩山林区道路)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公示(沙头镇胡头村大坑底至溪岩山林区道路)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及听证权利告知公示如下。 联系电话:****-******** 0577- ******** 1、使用林地单位:永嘉县沙头镇胡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建设项目名称:沙头镇胡头村大坑底至溪岩山林区道路 3、林地权属单位:永嘉县沙头镇胡头村集体所有 4、使用林地范围:详见附图 5、使用林地面积:2.3466公顷 6、使用林地期限:长期 7、公示期限:2020年 8 月 28 日至2020年 9 月 4 日(5个工作日) 8、公示地点:永嘉县沙头镇胡头村政务公示栏; 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 9 月 4 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林权证、山林所有权证、不动产权属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向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章) 2020年8 月28日 ****************678.jpg" target="_blank">****************678.jpg" height="347"> ****************641.jpg" target="_blank">****************641.jpg" height="351"> | ||||
标签: 使用林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