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大佛文物陈列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乐山大佛文物陈列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标题: 乐山大佛文物陈列方案设计公开招标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乐山大佛文物陈列方案设计
采购项目编号: LZCGK2012-51 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8月27日16时47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乐山大佛文物陈列展方案设计
(详细要求见附件)
申请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
7. 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博物馆或主题展览业绩。
9.投标人须提供参与乐山大佛文物陈列展方案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主设人员的主要业绩资料。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示截至时间: 2012年9月3日17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结构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其它内容:
备 注: 供应商如对本公告要求有异议,请将意见在2012年9月3日下午17:00前(本时间为接收意见稿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附 件: 预审公告(公开51)大佛博物馆.doc

乐山大佛文物陈列方案设计公开招标预审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大佛文物陈列方案设计二、采购项目编号:LZCGK2012-51号三、采购包个数:1包四、采购人: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五、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结构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六、采购内容: 乐山大佛文物陈列展方案设计 (详细要求见附件)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7. 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博物馆或主题展览业绩。9.投标人须提供参与乐山大佛文物陈列展方案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主设人员的主要业绩资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如对本公告要求有异议,请将意见在2012年9月3日下午17:00前(本时间为接收意见稿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乐山大佛文物陈列展方案设计要求一.项目名称:乐山大佛文物陈列展方案设计二.业主: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三.地址:乐山市中区凌云路2435号乐山大佛博物馆内 四.方案设计费控制价人民币50万元五. 展陈性质:乐山大佛文物陈列展属于专题性文物展。六.基本情况(1)陈列展厅面积:约717.5平方米(展厅2个,面积分别为一楼第二展厅327平方米,三楼第三展厅390.5平方米,实际设计面积约2000平方米。(2)可供展陈文物情况:以汉代崖墓出土文物和近现代书画为主,兼有少量唐代圆雕佛教造像和明清石刻、彩釉文物及历代各类文物。其中,尤以汉代文物最有特色,计有泥塑类(如人物、动物、建筑)、圆雕石刻类、石刻画像类(图片)等,数量众多。七.设计内容:乐山大佛文物陈列展陈列方案设计包括:1.陈列大纲(内容)方案设计(含中、英文对照的前言、单元介绍、标题、文物标签以及导览讲解词);2.陈列形式方案设计;3.陈列施工图设计;4.陈列文物安防方案设计;5.陈列展厅消防方案设计;6.陈列展厅空调系统完善(博物馆已有空调系统,但须完善)7.公共空间文化内涵设计8.陈列布展工程详细预算八.设计要求1.设计原则乐山是三千年历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本次陈列设计以业主提供的拟展文物藏品为基础,设计以体现乐山厚重历史文化为原则。重点以艺术的角度来诠释乐山深厚的历史、文化。2.总体设计要求(1)总体要求:设计单位必须遵循博物馆陈列艺术设计的规律与特点,在整体上营造博物馆的展览氛围。准确体现展厅的风格,陈列艺术语言运用得当,陈列硬件的艺术设计新颖、独特。能容纳展览内容的丰富性与展览方式的多样化、现代化和技术化有机地结合起来。(2)特色突出:展厅设计要恰当运用地域文化符号,突出营造地域文化氛围,体现本陈列的鲜明特色。(3)风格协调:该陈列的设计既要有自身的风格,又要在整体上兼顾与其他厅的风格协调与统一,注意展厅与公共空间之间的装修相衔接。(4)布局合理:展厅平面布局设计应以人为本,做到准确、科学、疏朗、通畅,并充分考虑消防要求。(5)陈列设备设计:需实用、美观、坚固、安全、耐用,其尺寸造型、比例、色调、材质肌理与陈列内容、展品特色相称,使用功能完善,便于陈列布展和日常维护,便于照明设备的安装及文物标本的安全保护;要考虑展厅或展柜温湿度的控制;展厅设计的影视、音响、电脑和其他复合媒体等展示装置必须恰当、方便、耐用、稳定性、安全性强,并要充分考虑到装置后期维护的便利性;设计必须方便文物的布展和撤展;展具符合人体工程学。(6)辅助展品设计:需体现科学性、艺术性、知识性,应起到形象地表达陈列思想,烘托主题,调节展览氛围,丰富陈列艺术形式的作用,而且耐用、维护成本低、安全耐用。(7)陈列组合设计:需根据陈列布局来进行空间分割,重点突出,富于变化,层次清晰,运用种种陈列表现方法,并使陈列组合设计本身具有审美价值。(8)声光电设计:慎重选择声、光、电等现代科技展示手段的运用,不要喧宾夺主,避免声光对陈列环境的干扰。辅助陈列与艺术品的创作体裁运用得当,艺术表现形式得体,艺术水准高,声光电效果设计科学、合理并富有创意,而且技术要成熟、稳定,便于日常维护,节能、安全。(9)理念求新:展示艺术手段和风格力求开拓创新,注意将传统陈列制作工艺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提高展览的科技含量,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凸现展览的亮点,营造出博物馆陈列艺术氛围。(10)确保安全:方案设计中的安防、消防、展具、辅助材料等须按消防、安防、环保、博物馆陈列、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安防、消防方案须获得公安、消防等行业主管机关批准。(11)文字要求:前言、标题、单元等文字要精练,文物标签文字要科学、规范、准确,导览讲解词要科学、精彩、优美。3.技术要求(1)展柜内有充足的展示和布展空间(高度和宽度),柜门的开启要求方便展品、展具和工作人员的出入;展柜内要求达到严格的密闭和恒温恒湿条件(书画要求更高),柜内的恒温恒湿进风和出风口要求科学、尽量隐蔽、美观;展柜所用玻璃要求使用无眩光钢化夹胶玻璃。(2)展厅与展柜的照明要求可调光(可调整光线的范围、强弱)、冷光源、无紫外线,展厅和展柜内的灯光的安装设计要求美观、尽量隐蔽、不影响观众的参观视线。(3)展厅内要求有足够的地接式电源,以方便中心柜的灯光照明。(4)展厅的地面要求低反光、环保、防滑、耐用、方便清洁维护的材质。九.方案设计时间要求自签发中标通知书日起7个日历天(含所有设计内容、任务和过程所需时间);方案设计内容和任务详见七《乐山大佛文物陈列展方案设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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