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市区户外大屏播放宿迁市文明旅游宣传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租用市区户外大屏播放宿迁市文明旅游宣传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租用市区户外大屏播放宿迁市文明旅游宣传片项目。

项目内容:为了在市民和来宿游客中做好文明旅游倡导,根据中央、省文明办、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求,拟租用市区以下三处的户外大屏进行文明旅游宣传活动。一是金鹰国际购物中心南侧一块户外大屏;二是市电信大楼户外大屏;三是宝龙城市广场户外大屏;四是苏商大厦顶楼户外大屏。文明旅游的宣传内容以中央文明办、国家文化旅游局文明旅游宣传片(30秒)和我市的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提醒动漫(30秒)为主,宣传播放的频率为每天循环播放各不少于60次,从2020年10月6日开始,至2020年12月5日,宣传时间为2个月。

预算金额:6.8万元

二、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一)金鹰户外大屏的供应商名称:宿迁青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西侧,天山路北侧红星凯盛国际纺织生活城

(二)市电信大楼户外大屏的供应商名称: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88号

(三)宝龙城市广场户外大屏供应商名称:宿迁尚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迁市宿城区环城北路北侧善达路1号宿城区河滨街道办事处三楼303室

(四)苏商大厦顶楼户外大屏供应商名称:苏商置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日报社三楼

三、专家论证意见

宿迁青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宿迁尚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苏商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享有金鹰户外大屏、市电信大楼户外显示屏、宝龙城市广场户外大屏、苏商大厦顶楼户外大屏的合法独家经营权。

金鹰国际购物中心南侧户外显示屏分别位于西湖路和青年路的交汇处,LED显示屏的面积为132.71平方米(15.36米*8.64米),属于中心城区商业核心区;市电信大楼户外显示屏位于洪泽湖路与发展大道交叉口,大屏的面积为132.71平方米(15.36米*8.64米),属于交通要道;宝龙城市广场综合体大屏的面积为132.71平方米(15.36米*8.64米),位于中心城市核心区,与金鹰国际购物中心遥相呼应;苏商大厦顶楼户外大屏的面积为508.72平方米(44.16米*11.52米)

上述四个地点每日的人流量在中心城区位居前列,利用上述户外大屏宣传文明旅游可兼顾本地市民和来宿游客,性价比较高,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论证人员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1 徐玉喜 市城管局 处 长

2 王胜辉 市文明办副主任

3 韩 冬 市政法委 处 长

五、公示期限:

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8日。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8日18:00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宿迁市世纪大道88号文化艺术中心335房间

联系人:石成俊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9月 29日

标签: 宣传片 旅游 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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