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新城项目三期

鞍钢新城项目三期


一、招标条件
鞍钢新城项目三期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立发改备【2018】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钢房地产开发集团鞍山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钢新城项目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立山区莘华路68号
2.工程规模:工程:三期包括15-23#楼,建设用地面积41486.93m2,总建筑面积约104219.89m2,其中:住宅73826.87m2,公建3450.69m2,地下建筑面积26942.33m2(其中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14358平方米)。共9栋楼,建筑层数为18层。项目投资额1735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

鞍钢新城项目三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等

572
4.工期要求:2020年11月05日 开工至 2022年05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其它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层数在18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及以上的民用住宅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层数在18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及以上的民用住宅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责任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5)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且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6)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级(含)以上信用等级报告;(10)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23日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4.递交地址: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一律采用远程异地开标(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资料不得要求原件,只需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保函等资料采用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邮编: 114000 接收人:孟小龙,联系电话:136*****393。 投标文件建议由顺丰速运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0年10月09日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董丽军

姓名:

董丽军

单位: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项目经理

职务:

项目经理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房地产开发集团鞍山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立山区光明街44号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23-s7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胜斌

联系人:

董丽军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0/09/29 15:40: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鞍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