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衢江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浙广泽绩效[2018]0062号
项目名称: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园林管理处
主管部门: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价类型: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委托单位: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中介机构: 浙江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8年12月
目 录
1.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养护项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1.1.项目基本情况···········································(1)
1.2.评价人员···············································(2)
1.3.绩效评价指标···········································(3)
1.4.绩效评价报告文字部分···································(8)
2.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说明·······················(17)
3.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收支明细说明···········(18)
4.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绩效评价评分标准··················(20)
5.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说明····················(25)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园林绿化养护 | ||
项目编码 | |||
项目单位 | 衢州市衢江区园林管理处 | 主管部门 |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负责人 | 于志伟 | 联系电话 | |
项目支出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
项目开始时间 | 2017年1月1日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7年12月31日 |
预算安排(万元) | 180 | 实际到位(万元) | 180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区财政 | 180 | 区财政 | 180 |
其它 | 其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55.59 | ||
项 目 概 况 | 1.立项背景 随着经济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园林绿化工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园林绿地的建成并不代表园林景观的完成,俗话说“三分种,七分养”,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在园林绿化工程中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高质量、高水平的养护管理,园林景观才能逐渐达到完美的景观效果,城市形象才能因此得到提升。 为了保障衢江区绿化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衢江区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以期绿化养护工作质量水平与管理水平能得到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得到良好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2.评价对象概况 此次评价对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衢江区城区绿化养护。绿化养护的作业标准参照《衢江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操作规程》。共涉及4个标段,通过招投标确定由浙江景泰工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东兴水利建筑有限公司、浙江成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市康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个承接衢江区城区绿地共计约27.33万平方米,行道树共计约4616棵的养护。 | ||
3.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预算资金180万元,2017年养护经费实际使用资金143.93万元(其中55.59万于2017年支出,88.34万于2018年支出),资金结余124.41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为30.88%。 | |||
二、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彭绍春 | 副所长、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 浙江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陈小飞 | 注册税务师、会计师 | 浙江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于婷 | 审计助理 | 浙江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三、绩效评价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价内容 | 计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评价依据 |
投入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立项的合规性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申请设立程序规范且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设立依据、论证过程、绩效目标等)内容齐全、编写规范,得4分,其中一项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立项有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明确。 |
依据的充分性 | ①项目是否有法规制度、上级文件等立项依据,是否有批文; ②项目与部门职能(事业规划)的相关性。 | 项目有法规制度、上级文件或有批文等立项依据,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无依据不得分。 | 4 | 4 | 《衢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 ||
项目实施与部门职能相符程度计分,完全相符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不相符不得分。 | 4 | 4 | 与衢江区园林管理处职能相符 | ||||
预期绩效目标定量指标 | 绿化任务完成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及产出效益分解为具体的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定量指标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及产出效益分解为具体的指标,项目申报书的目标与实际年度计划任务数是否一致。分解且一致5分,未分解或不一致酌情扣分。 | 5 | 5 |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及产出效益,已分解为具体的指标,并于合同上有所约定。 | |
预期绩效目标定性指标 | 绿化养护效益情况 | 项目所设定的预期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项目所设定的预期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充分实际且一致得5分,不符实际或不一致得1-4分。 | 5 | 5 | 项目所设定的预期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 | |
过程 | 项目管理考核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得2分,存在违法违规现象或执行业务管理规定不到位的,不得分; | 2 | 2 | 未发现违法现象或执行管理规定不到位情况。 |
没有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的项目,或有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的项目,且能在档案中查到相关资料的,得2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2 | 项目合同书等资料齐全 | ||||
质量管理水平 |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项目的质量管理达到相关质量管理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得7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7 | 7 | 衢江区园林管理处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的控制措施及手段,得7分。 | ||
预算管理考核 | 项目执行率 | 项目执行率是指项目在建设周期内项目执行数与项目批复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执行进度、完成情况和项目编制的准确率。 项目执行率=(项目执行数÷项目资金用款计划批复数)×100% | 60%≤项目执行率<90%,得分=〔(预算执行率-60%)÷(90%-60%)〕×7; 项目执行率≥90%的,得7分; 项目执行率<60%,不得分。 | 7 | 0 | 项目执行率=55.59/180=30.88% 得分=0分。 | |
项目调整率 | 用以考核项目编制的准确性,反映项目调整程度。 | 没有调整或因政府建设规划、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而调整的,得5分;因计划变更而调整且依据充分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 5 | 5 | 项目没有调整 | ||
过程 | 财务管理考核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①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项目实施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4 | 4 | 财务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
财务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财务管理制度符合规定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支出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或集体研究决策; ④是否符合项目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得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 5 | 5 | 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
资金的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 5 | 5 | 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及手续完整。 | ||||
资金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的,得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 5 | 5 | 资金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 | ||||
产出及效益 | 预期绩效目标定量指标完成率 | 一标段绿化养护任务完成率 | 按项目预期实现的绿化养护面积目标、日常养护任务目标与实际执行后实现的绿化养护面积、日常养护任务目标进行比较,考核项目总体绿化养护面积目标、日常养护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 绿化养护任务完成率≥95%得2分,绿化养护面积完成率小于95%得分=2×完成及时率/95%。 | 2 | 2 | 通过查阅作业单位台账、合同、投标资料,访谈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抽查道路,作业单位合同规定的2017年衢江城区道路绿化养护任务均已完成,得2分。 |
一标段养护质量达标率 | 按项目预期实现的养护质量要求量与实际执行后实现的养护质量进行比较,考核项目总体目标或阶段目标的完成情况。 | 养护质量考核年平均分≥90分得2分,养护质量考核年平均分小于90分,得分=2×养护质量考核年平均分×100%。 | 2 | 1.80 | 通过查阅园林管理处月度、季度考核表,综合该标段年平均分=89.75分,得分=2×89.75×100%=1.80分。 | ||
产出及效益 | 预期绩效目标定量指标完成率 | 二标段绿化养护任务完成率 | 按项目预期实现的绿化养护面积目标、日常养护任务目标与实际执行后实现的绿化养护面积、日常养护任务目标进行比较,考核项目总体绿化养护面积目标、日常养护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 绿化养护任务完成率≥95%得2分,绿化养护面积完成率小于95%得分=2×完成及时率/95%。 | 2 | 2 | 通过查阅合同、投标资料,访谈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抽查道路,作业单位合同规定的2017年衢江城区道路草花种植及养护任务均已完成,得2分。 |
二标段养护质量达标率 | 按项目预期实现的养护质量要求量与实际执行后实现的养护质量进行比较,考核项目总体目标或阶段目标的完成情况。 | 养护质量考核年平均分≥90分得2分,养护质量考核年平均分小于90分得分=2×养护质量考核年平均分×100%。 | 2 | 2 | 通过查阅园林管理处月度、季度考核表,综合该标段年平均分=94.55分,得2分。 | ||
三标段绿化养护任务完成率 | 按项目预期实现的绿化养护面积目标、日常养护任务目标与实际执行后实现的绿化养护面积、日常养护任务目标进行比较,考核项目总体绿化养护面积目标、日常养护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 绿化养护任务完成率≥95%得2分,绿化养护面积完成率小于95%得分=2×完成及时率/95%。 | 2 | 2 | 通过查阅合同、投标资料,访谈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抽查道路,作业单位合同规定的2017年衢江区江滨公园、区政府庭院绿化养护任务均已完成,得2分。 | ||
三标段养护质量达标率 | 按项目预期实现的养护质量要求量与实际执行后实现的养护质量进行比较,考核项目总体目标或阶段目标的完成情况。 | 养护质量考核年平均分≥90分得2分,养护质量考核年平均分小于90分得分=2×养护质量考核年平均分×100%。 | 2 | 2 | 通过查阅园林管理处月度、季度考核表,综合该标段年平均分=91.9分,得2分。 | ||
产出及效益 | 预期绩效目标定量指标完成率 | 四标段绿化养护任务完成率 | 按项目预期实现的绿化养护面积目标、日常养护任务目标与实际执行后实现的绿化养护面积、日常养护任务目标进行比较,考核项目总体绿化养护面积目标、日常养护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 绿化养护任务完成率≥95%得2分,绿化养护面积完成率小于95%得分=2×完成及时率/95%。 | 2 | 2 | 通过查阅合同、投标资料,访谈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抽查现场,作业单位合同规定的2017年衢江区市民公园绿化养护任务均已完成,得2分。 |
四标段养护质量达标率 | 按项目预期实现的养护质量要求量与实际执行后实现的养护质量进行比较,考核项目总体目标或阶段目标的完成情况。 | 养护质量考核年平均分≥90分得2分,养护质量考核年平均分小于90分得分=2×养护质量考核年平均分×100%。 | 2 | 2 | 通过查阅园林管理处月、季度考核表,综合该标段年平均分=93.2分,得2分。 | ||
预期绩效目标定性指标完成率 | 养护经费拨付及时度 | 考核业主单位实际拨付养护时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 2017年度业主单位拨付了三个季度及以上的养护经费,得4分:2017年度业主单位拨付了两个季度的养护经费,得3分;2017年度业主单位拨付了一个季度的养护经费,得2分;2017年度业主单位未拨付养护经费,得0分。 | 4 | 1 | 2017年度业主单位拨付了一、三、四两个季度的养护经费,二标段经费未拨付,得1分。 | |
生态效益 | 通过问卷调查,考察社会公众对园林绿化养护对环境提升的作用性情况。 | 作用提升认可度=(认为对环境提升作用极大比例×100+认为环境提升作用较大比例×70+认为环境提升作用一般比例×40+认为环境提升无作用比例×0)×100%,得分=作用提升认可度×4 | 4 | 3.29 | 作用提升认可度=54.67%×100+33.33%×70+10.67%×40+1.33%×0=82.27%,得分=82.27%×4=3.29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通过问卷调查,考察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情况。 | 社会公众满意度=(很满意比例×100+比较比例×70+一般满意比例×40+不满意比例×0)×100%,得分=社会公众满意度×4 | 4 | 3.44 | 社会公众满意度=65.33%×100+22.67%×70+12%×40=86%,得分=86%×4=3.44分 | ||
管理层满意度 | 通过问卷调查,考察管理层对养护单位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情况。 | 管理层满意度=(很满意比例×100+比较比例×70+一般满意比例×40+不满意比例×0)×100%,得分=社会公众满意度×4 | 4 | 4 | 管理层满意度=100%,得4分。 | ||
合计 | 100 | 88.53 |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一)工作简述
1.评价工作简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接受委托,对园林绿化养护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在审核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抽查、审阅、计算、询问、观察、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自身提供的与本次评价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绩效字〔2009〕5号)的规定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评价程序,出具评价报告。
2.项目立项背景
随着经济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园林绿化工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园林绿地的建成并不代表园林景观的完成,俗话说“三分种,七分养”,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在园林绿化工程中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高质量、高水平的养护管理,园林景观才能逐渐达到完美的景观效果,城市形象才能因此得到提升。
为了保障衢江区绿化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衢江区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以期绿化养护工作质量水平与管理水平能得到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得到良好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衢江区城区绿化养护,绿化养护的作业标准参照《衢江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操作规程》执行。主要的工作内容为绿地养护、整治;草花布置;乔灌木修剪、养护、防盗;边缘线树穴整理等日常垃圾清理及养护。
通过招投标,此次项目所涉及的4个标段确定由衢州市景泰工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东兴水利建筑有限公司、浙江成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市康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个单位承接。合同总价为349.12万元,养护年限为两年,合同绿地养护面积为27.33万平方米,行道树共计约4616棵。具体情况如下:
作业单位 | 标段 | 合同期 | 合同价(万元) | 合同面积及养护范围 |
衢州市景泰工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一标段:衢江区城区道路绿化养护工程 | 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 111.16 | 46761平方米和行道树4616株 |
衢州市东兴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 二标段:衢江区道路草花种植及养护工程 | 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 83.16 | 1150平方米(其中700平方米养护年限为两年,450平方米养护年限为一年) |
浙江成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三标段:衢江区城区江滨公园、区政府庭院绿化养护工程 | 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 79.02 | 103300平方米 |
衢州市康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四标段:衢江区城区市民公园绿化养护工程 | 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 75.77 | 97100平方米 |
支付进度要求:根据合同要求,城区道路绿地养护、其他零星绿地养护区块按季度(三个月一季度)结算,绿化整治内容待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90%,剩余款项与突击性整治内容待合同养护期满后统一结算,一次性付清。城区道路草花种植及养护工程在当期草花完工后经发包人验收确认,待下一期开始种植完成后再支付该期工程款,最后一期工程款于合同期满后支付。
绩效目标及其实现程度
1.绩效目标
通过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的推进与实施,提升衢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切实改善衢江区的环境面貌,创造良好的人文居住环境,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衢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项目支出资金情况
2017年度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预算资金180万元,2017年养护经费实际使用资金143.93万元(其中55.59万于2017年支出,88.34万于2018年支出),当年资金结余124.41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为30.88%。截至2018年12月1日,2018年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预算资金255万元,2018年养护经费实际使用资金38.7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27.04万元(包括2017年应支付的养护经费88.34万元),资金结余127.9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9.82%。
2017年 支出项目 | 2017年 支出金额(元) | 2018年 支出项目 | 2018年 支出金额(元) |
一标段 | 169,434.41 | 一标段 | 181,909.04 |
二标段 | 0.00 | 二标段 | 314,516.00 |
三标段 | 197,560.00 | 三标段 | 395,120.00 |
四标段 | 188,916.00 | 四标段 | 378,832.00 |
合计 | 555,910.41 | 合计 | 1,270,377.04 |
2017年未向二标段作业单位支付费用是应养护作业单位要求,草花费用两个季度一起支付,即至第三季草花种植完毕后,支付前两季的费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向一、三、四标段作业单位支付了2017年1、2季度的养护费用55.59万,3、4季度的养护费用及二标段2017年全年养护费用共88.34万均在2018年支付。而截至2018年12月1日,仅向三、四标段的作业单位支付了2018年度1、2季度的养护费用共38.70万元,一、二标段的2018年养护费用尚未支付。
3.为实现绩效目标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1)致力提升绿化养护水平,推进市场化绿化养护模式
衢州市衢江区园林管理处为更好完成衢江区城区绿化养护工作,改善衢江区城区环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确认绿化养护单位。本次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吸引了十余家具有资质富有经验的绿化管养公司前来投标。经过完整的招投标流程,确认了衢州市景泰工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东兴水利建筑有限公司、浙江成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市康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分别负责四个标段的绿化养护工作。
(2)建立长效养护管理机制,担起监督管理的职责
确认了养护单位负责绿化养护工作之后,衢州市衢江区园林管理处担负起监督管理的职责,密切关注养护单位的日常养护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管养等级及质量标准,实行日常巡查、月度考核和其他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业主单位组建的日常巡查小组,不定期进行日常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通过微信群通知养护单位落实整改;月度考核由衢江区园林管理处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各标段负责人参与,每月对各标段各点位全覆盖进行检查,月度考核评分作为每月养护承包费支付的依据,季考核平均分若无法达到一定标准则将扣除一定的养护经费;其他检查考核由各级领导检查、新闻媒体及群众举报组成,若有发现养护不到位的情况,将在月考核上体现,实现全方位监督管理。
4.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绿化养护成果显著,环境得到良好优化
在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园林绿化养护成果显著。四个标段范围的乔木、花灌木均长势旺,枯枝残叶均能被及时修剪;绿篱、色块轮廓清晰,线条整齐;草坪草生长旺盛,覆盖率高,杂草率低,无明显坑洼积水;绿化隔离带草花按要求一年更换四期,换季的草花品种、图案均经业主同意后才种植,草花生长良好,整齐鲜艳;绿化范围内保洁也完成得较为及时,无垃圾。
图三标段市民公园
图三标段市民公园
市民公园内乔木、灌木、花草品种多样,造型各异,日常的养护修剪最大限度发挥了生态效益,形成了乔灌木错落有致、高矮有序的多层次绿化格局。同时市民公园作为衢州市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城市省级检查、国家检查的必检地,良好的景观也推进了衢州市创建国家卫生文明城市进程。
图 四标段江滨公园
江滨公园内乔木、灌木井然有序,长势喜人,绿化养护改善了之前树木稀疏、环境凄清的情况,如今已是衢江沿岸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来往车辆、人流展现了衢江区的生机盎然。
(2)园林管理处督办职能充分发挥,考核办法不断完善
在推行市场化绿化养护模式后,衢州市衢江区园林管理处监督养护单位对养护工作的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衢江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更好地提升城市景观形象,衢州市衢江区园林管理处经过不断研究、完善,于2018年4月制订了《衢江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日常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并下发,更加明确详细完善地规定了养护单位的作业标准、业主单位对养护单位的考核办法、经费的拨付要求及奖惩措施。衢州市衢江区园林管理处作为业主单位,实现每日对养护单位作业范围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考核及每日微信确认当日工作量等方式全方位实现督办职能。考核办法的完善、业主单位日常考核的高执行度也标志着衢江区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预算执行率过低,养护经费支出存在滞后
从项目预算执行率看,2017年度计划安排资金180万元,2017年养护经费实际使用资金143.93万元(其中55.59万于2017年度支出,88.34万于2018年支出),当年资金结余124.4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0.88%。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仅向一、三、四标段养护单位支付了2017年1、2季度的养护费用,3、4季度的养护费用及二标段2017年全年养护费用均在2018年支付。养护经费支出滞后的情况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其效益。
出现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养护单位工程量清单提供及发票开具不及时。比如因二标段养护单位发票开具不及时,导致其全年的养护费用跨年度支付。衢江区园林管理处对养护单位的督促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衢江区园林管理处对养护单位每季报送的工程量清单审核时间较长。衢江区园林管理处每季在确认养护单位养护成果达到预期要求,工程量真实可靠,综合考核结果后才进行养护经费的拨付。三是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没有结合实际养护经费支付进度要求,合理安排预算编制计划。
2.少数绿地养护不到位,有碍于景观效果的表现
我们对市民公园、江滨公园及城区道路进行了作业质量抽查,发现存在少数道路绿地景观效果一般,部分道路树木修剪不及时,灌木有死亡未能及时清理的情况。
发现死株灌木道路位于居民小区、停车场旁,绿地的景观效果不理想体现出养护单位作业质量有待加强、业主单位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居民的素质有待提升。
(五)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对所收集的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分析并结合实地调查情况,对评价项目充分发表了看法和建议。对照设定的《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进行逐项打分。园林绿化养护项目评价的综合得分为 88.53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六)建议
1.科学细化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提高预算执行率,保证资金高效使用,除了需要衢江区园林管理处不断督促养护单位及时提供季度工程量及发票,加快审核速度,日常巡查、月度考核结果及时汇总,提升工作效率,把握养护经费支付进度,还需要进一步合理、精准、科学的编制预算,从实际需求出发,严谨把握,协同加强资金管理,控制资金结余率,有效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2.加大监察力度,提升绿地景观效果
衢江区园林管理处应进一步提高监督力度,对绿化养护非主要路段的监管不能有所松懈,督促养护单位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提升工作效率,认真完成养护范围内的养护工作。积极执行并不断完善奖惩制度,以提高养护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为目的,达到提升绿地景观效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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