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科技成果展示中心设备采购(20A00588)公开招标公告
璧山科技成果展示中心设备采购(20A0058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璧山科技成果展示中心(璧山会客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0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20A00588
项目名称:璧山科技成果展示中心(璧山会客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078,900.00元
采购需求:
一、主题思想及目标任务
本项目紧密围绕儒雅田园、都市客厅为展示主题。展馆建成后需实现向大众传递璧山印象、璧山特色,将充满无限希望的璧山展现出来。
二、展厅构架
璧山会客厅是展示璧山区发展的重要载体,是集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空间结构、发展目标、重点产业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展示厅。
璧山会客厅布展面积约2840平方米。主要是通过图片资料、文字内容、宣传视频、产品展出等方式充分展示璧山发展现状,配合声、光、电等表现手段,主要突出璧山发展机遇、生活质量、产业升级等内容,充分展示璧山区的规划内容。
三、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基装部分:
(一)施搭建展墙、铺设线路、机电设备安装、展柜定位、美工版面制作、门头制作、展台展具定制、模型和艺术品制作和安装、多媒体设备安装调试、辅助展示手段制作等项目。
(二)开工前,供应商应提供展馆装饰布展所用工程材料单、多媒体设备清单和施工图,详细载明材质、品牌、规格及型号。
(三)供应商进场施工前应向采购人提供墙面、地面、顶面、管线、美工、灯具等主要工程材料样品。
(四)展馆装饰装修材料为E0及级以上环保材料,材料质量达行业标准,所有制作木料板材必须使用国家标准阻燃板,符合消防要求。
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展览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9月29日 至 2020年10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20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0日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20日10:30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付老师
采购人电话:********929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
联系方式:********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583
代理机构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92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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