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法院LED全彩屏及彩色印刷系统采购采购项目
滨海县人民法院LED全彩屏及彩色印刷系统采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CGG********0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人民法院LED全彩屏及彩色印刷系统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滨海县人民法院LED全彩屏及彩色印刷系统采购,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完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行使用。
3、质量标准:合格。
4、供货地点:滨海县人民法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5、采购范围:所需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前、售后等相伴随服务。
6、预算金额:人民币89.5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为人民币16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本项目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将投标保证金转到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收款账户上,其投标无效。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1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骆成
4、联系电话:132*****666
5、获取招标文件发放须知: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未到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办理相关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已办理相关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
已获取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0月20日9时30分整;
2、开标时间:2020年 10月20日9时30分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4、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
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具体的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付款方式为: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实施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0%;余款待中标人承诺的所投产品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结算时所有款项价格均为含税价)。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提出。
招 标 人:滨海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宝顶 联系电话:188*****08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骆成 联系电话:132*****666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9日
附件:本项目评分细则如下表
评分项目 | 满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 | 30分 | 1、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保证金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性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均通过的前提下,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前的投标总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仍为投标无效)】; 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 4、其余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
技术 文件 | 50分 | (一)技术参数响应及施工规范(30分) 1、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的,得基本分25分。打“▲”的重要技术参数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除“▲”外的其余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等各项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评审依据:技术参数条款需要提供报告、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书为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提供的视为不满足。 2、项目的实施技术方案,评委根据项目定位的准确性,需求分析的针对性、完整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可拓展性;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比较,由评委在2-3分酌情打分,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本项目的实施技术方案,未提供本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的不得分。) 3、施工进度管理(2分)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的供货时限,倒排所有硬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工期。由评委在1-2分酌情打分,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本项目的的施工进度计划,未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或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中的总工期超过招标人要求的供货时限不得分。) (二)产品性能(12分) 1、为防止显示屏有明显亮度差,LED显示屏具有亮暗线调节软件著作权证书得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LED显示屏具有综合播控系统(麒麟版)软件著作权证书、符合T/BSIA001-2017标准《软件产品评估规范》的综合播控系统软件的软件产品证书得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LED显示屏具有现场调屏软件著作权得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证书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LED显示屏具有校正数据二次或多次校正软件著作权得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所投控制系统软件具有高清 LED 显示控制软件著作权、符合T/BSIA001-2017标准《软件产品评估规范》 的高清LED显示系统控制软件的软件产品证书得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证书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6、所投彩色印刷系统产品具有骑缝章无边距打印功能的得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产品官网操作截图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三)质量保障(8分) 1、全彩LED屏制造商生产能力 所投LED制造商获得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得3分。(投标人提供官网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视为不满足。) 2、全彩LED屏制造商发明专利 LED显示屏制造商具有LED发明专利(非外观或实用新型)证书每满6项得1分, 最高得3分,未满6项不得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LED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彩色印刷系统制造商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所投彩色印刷系统制造商获得绿色供应链五星级评价要求,得2分;四星级评价要求,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上述内容涉及的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投标人 建设能力 | 16分 | (一)企业资质(14分) 1、品牌影响分:由评委根据所投主要产品(全彩LED屏幕与彩色印刷系统)在国际、国内的业绩、市场占有情况和品牌知名度情况酌情在2-3分区间打分。 2、自2017年1月1日至今LED制造商的LED显示器产品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中国专利优秀奖得2分。(投标时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所投LED制造商获得GBT2792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认证得1分;LED制造商获得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LED制造商获得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缺一项扣1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为保障显示屏的整体平整度及避免钢结构日久变形,投标人或所投LED制造商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得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所投LED制造商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得2分。(投标时提供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6、所投彩色印刷系统制造商获得BLI实验室(BuyersLaboratory LLC,BLI)认证证书,得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二)LED项目业绩(2分) 投标人或LED制造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承担过小间距﹤1.6mm且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或以上的LED屏业绩,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得1分,最多得2分(需留存项目使用方电话等信息,以供核实合同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的,该项不得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相关单项合同审查的不得分。) |
售后服务 | 4分 | 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保期为36个月,在此基础上每延长6个月得0.5分,最多得2分,每延长不足6个月的不得分。以投标承诺书中的承诺质保期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分,由评委综合比较,在0.5-1分内酌情打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3、投标人售后服务点介绍(包含地点;营业执照或租房合同;维保人员数量及专业证书;维保设备等),由评委综合比较,在0.5-1分内酌情打分,未提供售后服务点介绍不得分。 |
注:1、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元。
2、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该单位总得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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