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幼儿园建设招标公告

第四幼儿园建设招标公告



东方市八所镇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

磋商采购公告


海南信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方市八所镇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概况

东方市八所镇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37号千喜郞大厦7B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C-2020-083

2.项目名称:东方市八所镇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7600.00元

5.最高限价:457600.00元

6.采购需求:建设主要内容: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西侧为疏港北一路,北侧为新安家园保障房。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西侧为疏港北一路,北侧为新安家园保障房。本项目用地面积为 8500m2,拟建 1 栋地上 3 层、地下 1 层的幼儿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 4650 m2(其中:地上幼儿园建筑面积为 4300 m2,保安室建筑面积为 50 m2,地下设备房建筑面积 300 m2),建筑占地面积为 1400 m2,共设 12个班级,每班容纳 30 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建筑工程、配套用房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室外配套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停车场等。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8.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9.采购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10.质量要求:合格

11.付款条件: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1.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类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

1.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37号千喜郞大厦7B房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近3个月的社保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现场核查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5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3、磋商保证金的支付形式:转账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保证金账户及要求: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支行

账户名:海南信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220 3010 0100 0215 84

递交截止时间:在2020年10月14日15时00分前转入

注:1.缴纳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

2.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

5、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滨海北路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周工/138*****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海南信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37号千喜郞大厦7B房

联系方式:王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相关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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