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行《中山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议价规则》听证会的公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行《中山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议价规则》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府〔2013〕2号)和《中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中府〔2014〕85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就《中山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议价规则》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

  地点: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中山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议价规则》的意见和建议。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一)申请人范围:

  1、本市业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本市登记注册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时间: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4日  

  (三)申请方式:1、电子邮件报名,将申请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zsjj908@163.com;2、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到中山市市场监管局908室现场提交资料申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申请表》;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扫描件;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四、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共27人,其中: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部门代表6人,镇区及村居委会代表8人,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1人,从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组织代表3人,业主代表5人。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镇区及村居委会听证代表由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业主代表、企业代表及其他组织由公开报名方式遴选产生,对持同类意见的参加人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申请人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对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抽签时间另行通知);人数不足时,听证会将延期举行。

  五、其它有关事项

  我局将于听证会前20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zs.gov.cn/zjj/)公布。在听证会前10日,我局将《听证会通知书》以及《中山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议价规则》相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确保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

  报名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中山市市场监管局9楼908室;

  联系人及电话:钟茂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则 议价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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