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4649]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公告

[JG2020-4649]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公告


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 单 位: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9月







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2019-440115-35-03-044049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现对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


项目代码:2019-440115-35-03-044049


二、招标单位: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先进制造业基地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为70670㎡,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51372㎡,整体规划,分期建设。首期建设总建筑面积83464.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A栋办公宿舍楼、C栋厂房、E栋仓库、F栋门卫室以及道路广场、绿化、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大于6万平方米。首期总投资50819万元,建安费34944万元,其他费用9679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及其他工程、白蚁防治施工等,以及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具体如下:


⑴土建工程:桩基础、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等。


⑵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含消防工程、配电工程、临时供电、永久供电、弱电系统等),给排水工程(含临时供水、永久供水、排污接驳等),智能化工程,通风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等。


⑶室外配套及其他工程:红线范围内道路及路口接驳、边坡支护工程、围墙工程、燃气工程、泛光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标识工程、配套交流充电桩等。


⑷专业工程(供电、智能化、幕墙等)的深化设计。


⑸白蚁防治施工:负责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并保证验收通过,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⑹负责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临时办公场所及设施。


⑺负责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⑻全力协助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发包人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行政管理费用。


⑼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⑽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本项目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的配合工作。


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8.79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9月29日00时00分至2020年10月19日15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9月29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5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0年10月19日15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投标担保:投标担保5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房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等于或大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99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并且招标人有权罚没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赔偿损失。(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基地 智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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