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山大道西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神山大道西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神山大道西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云发改投资[2011]4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现对神山大道西路面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神山大道西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58*****43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西起神山旧政府,东至511车站。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长约900米,总投资约59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项目编号:2012-3731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改造道路西起神山旧政府,东至511车站,总长741米,511车站-沙龙村口站公交车站段宽22米,沙龙村口站公交车站-神山旧政府段宽13米。本次招标内容为对该路段进行水泥路面铺设、路灯改造和人行道重铺。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控制价:*******.79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9月25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2年8月27日16时00分,截止时间:2012年9月25日9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2年9月26日9 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9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电话:***-********,地址:广州白云区江府路。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 v2.0.06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神山大道西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 单 位: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0一二年 七 月 目录目录2第一章投标须知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修改表6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8(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19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2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22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4(一)总则24(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27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27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工程量清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招标控制价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22.2.1工程名称神山大道西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32.2.2建设地点西起神山旧政府,东至511车站。42.2.3建设规模本工程长约900米,总投资约590万元。52.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2.2.5质量标准合格 .72.5.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82.5.2工期要求2012年9月30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90日历天。 93.1资金来源 10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12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315.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1416.1投标担保1收取方式:方式一:由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担保额度:9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1款。157.5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65.1踏勘现场时间:自_年_月_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 178.1招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 日4.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8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1917.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2019.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 2012年 8月27日 16 时00 分。截止时间:2012年 9 月25日9 时 30分。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120.4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1. 起始时间: 2012年 9 月 25 日 9时 30分。截止时间:2012年 9 月25日 11时30 分。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224.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开标开始时间:2012 年 9 月 26 日9 时 30 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8 室。3.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333.4开标评标办法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2438.2履约担保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52318.45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248298.95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7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8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人数: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5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29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 – 市政排名为准。[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②同时具有招标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专业的最高分为准。③采用专业企业资质进行招标的,如属8个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之内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按照相应的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分数计算投标人得分;如无专业诚信排名的,计算其施工企业排名。30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按合同条款。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11.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投标申请公函;(2)企业资质证书;(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5)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7)专职安全人员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7)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现文: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投标申请公函;(2)企业资质证书;(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5)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6)专职安全人员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6)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条款号:11.3.1.(5)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现文:(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和《夜间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条款号:11.3.1.(6)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现文:(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条款号: 11.3.1.(9)修改类型:删除原文:(9)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7)“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8.招标答疑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递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_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投标申请公函;(2)企业资质证书;(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5)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7)专职安全人员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6)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11.3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11.3.1投标函部分:(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和《夜间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3.2投标报价部分:(1)投标总报价说明;(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工程总价;?编制说明;?工程概况;?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计日工计价表;?总承包服务计价表;?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3)综合单价分析表;(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11.4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 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 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11.5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11.6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服务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7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1.8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的编排要求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13.1 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6暂列金额、暂估价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9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总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 收取和退还工作。16.2投标人可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也可在单个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低于本项目所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则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无需补充差额。16.3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额度:(1)一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八十万元;(2)二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六十万元;(3)三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四十万元。16.4投标人向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后,交易中心将出具收讫证明。投标人凭收讫证明可参加交存期内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各项工程的投标。16.5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16.6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16.7“网银”缴费的操作详见《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指南》或请自行咨询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6.8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16.9由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16.10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16.10.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16.10.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16.10.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7.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18.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格式。18.3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19.2投标人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递交投标文件。19.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9.3.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的; 19.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19.3.3 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19.3.4 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2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五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电子评标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2.4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23.投标信息录入23.1.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24.投标文件的解密24.1. 投标截止时间后的三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4、开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8.中标通知书28.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28.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28.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9.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9.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30.履约担保30.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1.合同生效31.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32.其它费用32.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33.腐败与敲诈行为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3.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33.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41.6.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权重分配:报价得分权重8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20%。现文:权重分配:报价得分权重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5%。条款号:41.6.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80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20分,各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适用于招标控制价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现文: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95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5分,各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条款号: 附表五 4修改类型:删除现文: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及其资料满足公告要求条款号:附表六 5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未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 现文:未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且未附《夜间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条款号:附表六6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2)没有明确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现文:(1)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条款号:附录六 18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投标人不具有在广州地区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沥青摊铺机数量的证明文件。(本项规定只适用于招标内容含有市政道路层面沥青摊铺且超过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总则34 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3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4.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34.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34.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4.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34.6《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34.7《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34.8《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34.9 本项目招标文件。34.10若招标控制价少于1000万元的,各投标人总得分由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和其他项目得分各按5%和95%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出现该情况,须在“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中修改相应条款)。35.开标35.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35.2开标时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处理,不参与排序和资格审查。35.2.1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人解密的;35.2.2解密后,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资格审查及评标需要的;35.2.3 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35.2.4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35.3招标人在开标开始时间后,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36.评标36.1省财政性投资的施工招标项目,以及本市辖区内市、区财政性投资超过50%的施工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他招标项目,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36.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36.2.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36.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6.2.3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6.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36.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6.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6.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6.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6.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6.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36.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7.投标文件的澄清3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37.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37.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37.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8.定标38.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38.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8.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递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递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8.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39.开标和评标程序:39.1公布投标人名单,将显示出所有投标人信息及投标人标书投递情况以及解密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应凭身份证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签到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签到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39.2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39.3 导入电子招标文件;39.4对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出现35.2所列废标条款、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投标单位进行废标处理。39.5招标人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39.6将所有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入系统并公开开标;39.7确定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对投标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39.8确定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39.9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9.10计算评标参考价;39.11计算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并按照投标人总得分高低确定评标排序,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由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60日诚信分折算;39.12按排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规定的有排序的1-3名中标候选人; 39.13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40.开标细则40.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0.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解密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之后由招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0.3 细则40.3.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40.3.2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40.4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39.2规定现场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唱标时,招标人根据标书的递交情况以及系统对投标文件的检索结果宣读以下所有内容:a、投标人名称;b、标书解密情况;c、电子文件的递交情况、d、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e、投标担保;f、投标总报价;g、安全文明施工费;h、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i项目负责人;j、安全员、k、工期;l、质量标准;m、施工方案的承诺书;n、《安全总责承诺书》或遵守《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40.5对投标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40.6确定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40.6.1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50个时,从该区间的所有投标报价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一个,作为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40.6.2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大于50个时,在电脑随机排序的前50名投标报价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一个,作为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40.7投标总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40.8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40.9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1. 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41.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41.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41.3资格审查、评标流程41.3.1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如在所有的投标人中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五名时,应重新招标。41.3.2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照评标的先后排序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开始进行经济标的有效性评审,只要其投标文件有效,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其投标文件无效,则评审排序第二的投标人的经济标,依次类推,直至评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规定的有排序的1-3名中标候选人为止。41.3.3如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应重新招标。41.4投标人资格审查41.4.1资格审查采用电子化审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独立评审。41.4.2《资格审查表》中序号1-5 项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开标当天中午12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41.4.3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五《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先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1.4.4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41.4.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41.4.6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1.5 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得分41.5.1确定评标参考价41.5.1.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个数大于5个时,以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开始,按41.5.1.4的选取原则选取5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41.5.1.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个数小于或等于5个时,直接取区间内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41.5.1.3若没有投标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41.5.1.4选取原则41.5.1.4.1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排序数少于或等于50个时,以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开始,按排序往后依次循环(即从起点——排序序号最大值——排序第1——起点循环)选取5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若起点号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起点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41.5.1.4.2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排序数大于50个时,先在排序前50名的投标报价中选取,选取方式以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开始,按排序往后依次循环(即从起点——排序第50——排序第1——起点循环)选取5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若不足5个,则从排序第51开始,按排序往后依次继续选取,直到可以选取5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参考价为止(若起点号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起点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41.5.2投标总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取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计算。41.5.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均精确到“分”。41.5.4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1.6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41.6.1权重分配:报价得分权重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5%。41.6.2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95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5分,各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1.6.3按照投标人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评标的先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施工项目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注: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60日诚信分。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41.7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41.7.1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六《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1.8投标文件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总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41.8.1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41.8.2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41.8.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41.8.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41.8.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所有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1.8.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41.8.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41.8.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总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总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41.9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有排序的1-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41.10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五名或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名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N+4名或有效投标人少于N+2名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 附表一 开标记录表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评标参考价下浮点数: % 招标控制价:(元)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是否解密电子标书递交是否成功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投标担保(元)投标总报价(元)人工费(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余泥渣土运输排放费(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安全员(姓名/安全考核证编号工期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安全总责承诺书或遵守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废标原因投标人签名确认缴纳方式金额投标登记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时投标文件注:1.本表适用于不需编制技术标书的项目。2.本表信息源自《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招标人代表:监管部门代表: 附表 二工程名称: 报价、信誉总得分汇总表序号 得分投标单位报价得分权重信誉得分权重总得分总得分排名1%%234567注:1.本表适用于采用“商务诚信评标法”评标的项目。2. 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三算术复核表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 单位:元编号算术校核项目修正前投标报价A修正后投标报价B修正率r=|A-B|/A*100%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总报价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R=01[单位工程1]    2[单位工程2]    ……    ……    ……    ……    ……    n[单位工程n]    ∑投标总报价    ∑A=A1+A2+…An;∑B=B1+B2+…Bn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四算术复核汇总表工程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原投标总报价(A)算术复核后投标总报价(B)误差率(r=|A-B|/A*100%)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五资格审查表工程名称:序号投标单位评审内容1投标人均具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3(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级别满足公告要求,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适用于选用注册建造师的);(2)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适用于选用小型项目负责人的)。4专职安全人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注:1.本表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投标申请人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将视为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开标当天中午12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2.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3.凡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附表六 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工程名称:序号投标单位评审内容1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文件投标书中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与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不一致或与投标登记时的不一致的;3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声明哪个有效;4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信息表的不一致;5未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且未附《夜间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的6(1)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8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9投标总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10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进行浮动或改变;11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原投标总报价相比存在1% 或以上误差的;1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州市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为准);13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14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值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如有)15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16投标人未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或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17未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适用于以联合体投标的需递交)注: 1. 本表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标 准 施 工 合 同2011 年版 工程名称:神山大道西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旧城区发 包 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 第一部分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神山大道西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地点:西起神山旧政府,东至511车站。工程内容:神山大道西长741米,行车道10164.05m2,人行道6342.29m2。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规模:神山大道西长741米,行车道10164.05m2,人行道6342.29m2。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结构形式: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云发改投资[2011]42号资金来源:财政投资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中标工期天。拟从 年月 日开始施工,至年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小写): 。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2 款赋予的规定一 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 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 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订立合同地点: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5. 施工设计图纸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5.2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6. 通讯联络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7. 工程分包7.5(1)指定分包工程:(2)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13.交通运输13.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13.2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13.4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2(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19. 发包人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开工前七天将施工供水、电接驳到施工现场边缘。 (3) 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开工前七天发包人应将施工通道开通。(4) 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5) 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发包人于开工前10天应将施工报建资料备齐给承包方。(6) 现场交验的时间:(7) 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8)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 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19.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提供的时间:(2)提供的份数:19.5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其他:(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20. 承包人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20.4承包人完成设计的约定(1)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有:(2)承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22. 发包人代表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23.监理工程师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 :(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3.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24.造价工程师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4.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25.承包人代表25.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东省26.指定分包人26.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28.工程担保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小写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3)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28.2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28.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小写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3)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28.5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28.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31.不可抗力 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32.保险32.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合同通用条款第 31.1 款的第(1)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 31.1 款的第(2)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 31.1 款的第(3)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 31.1 款的第(4)项。32.8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33.进度计划和报告33.3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34.开工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内签发开工令。□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 42 天。□ 其他时间: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36.工期及工期延误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1)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 (2)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38.提前竣工38.1计划竣工日期:42.质量目标42.1工程质量标准: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5.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45.5治安管理的约定:46.测量放线46.1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46.4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 件。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49.2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49.8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50.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中间验收部位有:55.工程试车55.1是否需要试车□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56.工程变更56.4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58.竣工验收58.10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 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1) (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 ,其范围包括:(2) (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 , 其范围包括:58.11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59.6缺陷责任期的约定:59.8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63.暂列金额63.1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元。65.暂估价65.3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 元。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66.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1)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 元。(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元。67.优质优价奖 67.1优质优价奖的约定:□ 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67.2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3%,即 元;□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2%;即 元;□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1%;即 元。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68.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工程量的偏差;□ 工程变更;□ 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 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 其他调整因素:72.工程变更事件72.4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73.2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 73.3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75.现场签证事件75.3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76.物价涨落事件76.1调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 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的,本款不适用。□ 物价涨落超过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1)固定系数 a 为; (2)人工权重系数 b 为; (3)机械台班权重系数 c 为 ; (4)钢筋权重系数 d 为; (5)其他资源的权重系数:76.2调整合同价款日期□ 招标工程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订立时间:78.支付事项78.2计算利息的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其他为 。79.预付款 79.1预付款的约定□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 元,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 关规定确定。79.2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1) (2)79.4预付款抵扣方式□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其他方式:80.安全文明施工费80.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 元。80.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其他:81.进度款81.1支付期间□ 以月为单位。□ 以季度为单位。 □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1) ①备料款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按合同价的20%支付。②当工程进度完成50%时,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50%。③当工程进度完成80%时,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80%。④当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5%,工程合同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送审结算在保修期满后30日内结算清楚,余额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⑤增加工程款在有关部门审定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率计算幅度下浮计算后支付。□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81.2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 元。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82.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84.质量保证金84.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 3%。□ 其他为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 留,扣留的比例为 3%。□ 其他方式:84.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85.最终清算付款85.1最终结清申请报告 提交份数:提交期限: 86.合同争议86.4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1)(2)(3)86.6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1.保密要求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94.合同份数94.1提供合同文本□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94.2合同副本的份数 份,其中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95、补充条款(安全、文明、科学、规范的施工要求)95.1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按照广州市有关要求办理好相应的施工手续方可开工。95.2施工范围的具体位置及可交付承包人施工安排的用地范围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报发包人同意确定,建筑轴线控制基点由承包人联系规划局提供。95.3承包人必须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进场作好施工准备,十天内与发包人签署好有关承包合同手续,十五天内提交有关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材料厂家、材料品牌的选择报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相关工作(如配合比试验、土工试验、场地原地面标高测量、导线放线及复测工作、水准点加密、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等工作),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或下达开工令后正式施工。95.4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过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按其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果根据实际情况确需修改,则需经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批同意。如果未经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批同意而擅自更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或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则发包人将扣减更改部分的造价(该造价按广东省相关综合定额和取费标准计算,不下浮);同时,每擅自更改一次,对承包人处罚款1万元人民币,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95.5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市管理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组织施工。如违反相关规定,处罚金由承包人承担。95.6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要确保招标工程外场地清洁及道路畅通,如须使用他方道路,则还必须负责养护、保洁责任,否则责任自负。施工和警示标志明显,因施工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95.7承包人应注意对现有的道路、供水管、排水管、绿化、路灯、电力与通讯设施等进行保护,如因承包人原因损坏,承包人应无条件修复,由此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不能按要求修复则由发包人委托其它单位修复,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付。95.8场内土方开挖时,承包人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并按发包人的书面批复进行调配平衡,不得任意处置,多余土方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外运,竣工退场时必须清理施工现场,并达到发包人要求;若承包人未及时外运,则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外运,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付。95.9若遇阻碍施工需拆迁的旧建(构)筑物、地下孤石等障碍物,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清障费用经监理、发包人现场签证调整。95.10在本工程余泥渣土清运施工和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时,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8】60号)等广州市相关管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保证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办齐排放有关证照,雇请有合格准运证车辆和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设立专职人员管理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的运输工作,并对分包单位依法排放余泥渣土、建筑垃圾进行监管。因违反本款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另外,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因违反余泥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上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95.11工程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及时为专业工程(电信、电力管线、电力走廊、煤气、道路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等)提供工作面及为专业工程穿插施工所需各项配合工作给予方便,承包人应在施工方案中充分考虑专业工程穿插施工所需的穿插工作面及工期,由于承包人未能给予专业工程穿插施工,造成总施工工期的延误,施工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承担由于工期延误所产生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其他专业工程工期延误的,从延误其他专业工程工期第一天起,每延误一天,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5000元。95.12在工程完成初验及工程实物移交给发包人后一个月内,承包人必须拆除本工程全部的施工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清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承包人的结算工程款中扣除。95.13本招标工程的保修期按本合同专用条款50.2规定的保修期限实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按建筑工程现行验评标准组织验收认定。(农民工佣工要求)95.14在本工程施工中使用劳工时,一律由承包人签订用工合同,建立工资直接支付制度,承包人每月按时发放劳工工资,自觉接受业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不论何种原因决不拖欠或克扣劳工工资。否则,可由员工代表知会有关部门,或拨打投诉电话。承包人必须将上述内容在本工程开工的十日内向全体员工张榜公开。如承包人践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95.15若承包人在本工程内发生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将被作不良记录,上报区招投标管理部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机械设备、劳动力到位方面的要求)95.16承包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能及时地、始终地参与本工程施工管理,在未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之前不得更换。95.17合同签定后,项目负责人、项目班子主要成员不到位,则工程师不签发开工令,工期不顺延。施工中班子主要成员离开工地应向工程师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开,擅自离开工地,工程师将发出停工令,待人员回到岗位后才批准复工,由此产生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和建设管理方损失的,发包人和建设管理方保留索赔的权利。95.18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文件附表中所列的数量派遣了各类管理人员,但若监理工程师经论证认为这些人员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佣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95.19现场施工时,施工员(技术员)不在施工现场不得施工,否则发包人可随时要求停工,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95.20承包人派往现场的管理人员若因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或严重失职等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连带法律责任。95.21如果承包人没有按投标文件中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投入机械设备,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检查发现的,将书面告知限期整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95.22如果承包人没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力投入计划投入人力,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检查发现的,每发现一次,每次罚款1000元,罚款从履约保证金扣除。95.23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防火负责人等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须无条件参加每周的工地例会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重要会议,如有缺席,则每人每缺席依次对承包人处罚20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的要求)95.24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关问题的说明:(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投标人结合广州市现行文明施工规定及要求报价。投标人根据投标方案、现场条件、企业自身能力进行报价,投标人可增加自身施工过程中须发生而措施项目费表中未列入的项目,未增加、未报价或报价为零的项目,招标人视投标人已在相关项目中考虑,不另行签证。措施项目费按宗计取,施工过程不予调整。(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穗建筑[2008]967号文),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竟价。95.25投标人应对当地现有的交通道路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充分考虑该路段的交通疏导问题和文明施工,制定可行的交通疏导(包括场内和场外)方案,确保原有道路的交通畅通和施工临时排水的通畅,并符合施工环保要求。承包人应与交警及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和协助,并负责承担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相关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中,在施工过程中包干使用,不论何种情况均不得调增。如果中标人不及时按要求设置,业主可以另行委托实施。业主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95.26承包人应加强周边学校、居民住宅的环境保护,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包括防尘、防噪音、施工围蔽等),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实施,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95.27本工程承包人通过现场考察,提出具体施工方案,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是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因施工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该项费用在措施项目费中设有独立单项项目,该费用包干使用,且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业主另行增加该部分费用(承包人要充分考虑最不利因素影响而采用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费用)。95.28料机价格涨落引起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或机械台班价格涨落超过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非招标工程为订立合同前28天。下同)价格10%时,发包人承包人不利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14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按下述办法调整工程价款。否则,除征得有利一方同意外,合同价款不作调整:1)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实际发生的数量调整,材料(设备)按各类工程消耗的主要材料(设备)进行调整(各类工程可调整价格的材料按本合同专用条款规定);2)以编制招标预算价时与工程实施期的信息价差值为依据,仅调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涨跌超过10%部分的价差,以实施期每个季度为计算单元(既各个季度实际完成的适用投标单价项目的工程量中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予以调整价差),结算时一次性调整;3)按上述意见计算的调整值乘以中标价与招标预算价的比值后为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调整结算价差;(其他约定)95.30如果审计机关依法对本工程实施审计,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对本工程结算的认定,具有法定约束力。95.31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文件来往,双方不得拒绝签收。如果发生类似事件,发文一方可以监理工程师签收为准,视为送达。95.32关于现场文件送达后的时效约定:如果涉及到安全、质量、工期(或进度)、经济、技术方案等的报审文件,在发往现场项目部的同时,抄送一份给对方公司,按约定的时效执行;如果属于一般性文件,就直接发往对方现场项目部,项目部如果在约定的时效内未作答复,发文一方再追加一份给对方公司并重新约定答复时效,如果对方公司仍然没有答复,则按重新约定的时效执行。95.33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违约金、罚款、扣款等费用,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并通知承包人后直接作为财务扣款依据(无需承包人签认或同意),由发包人在履约金中扣除,如不够可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对此无异议。95.3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95.35承包人必须为本企业(含分包单位)现场所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及管理的从业人员办理平安卡。95.36 95.36 如果发生夜间施工作业,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的手续,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包价中。95.37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四部分附件附件一联合体施工协议书甲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丁公司(全称):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1.(甲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人,(……公司名称) 、 (丁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 员。2.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对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2.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2.2合同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当事人按内部工作范围具 体实施;2.3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 件,共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同时按照内部工作范围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 和风险;2.4联合体各方当事人的内部工作范围划分如下:2.4.1(甲公司名称)承担合同工程工作内容:2.4.2(…公司名称)承担合同工程工作内容::2.4.4(丁公司名称)承担合同工程工作内容:2.5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对合同工程的其他约定:2.6 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所占比例 分摊,或由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具体协商确定。3.本协议书签署后,联合体主办人应将本协议书及时送交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 程师。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履行完施工合同全部义务后自行失效,并随施工合同的终止而终止。5.本协议书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各 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甲公司名称:(公章)丁公司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序号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投产日期备注填表:复核:批准:单位(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 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 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 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2.3.2. 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 算质量保修期。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 年;6.其他项目 。3. 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 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 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4 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四廉 政 合 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 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 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 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 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 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 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 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 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 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 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 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 交其上级部门一份。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上级部门:(公章)上级部门:(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格式 1履约银行保函致: (发包人全称)鉴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 “发包人”)签订(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 , 年月 日签署), 并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 承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银行提交合同指定的承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 实,我行愿意为承包人出具保函,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元)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如果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行保证在担保 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发包人因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支付,发包人应提供承包人有上述违约或违背合同事实的证据或相关的证明材料。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首先向承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 我行承诺:不论是否经我行知晓或同意,我行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 本保函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第 15 天起失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章)担保银行盖章: 地址:日期:年月日 格式 2支付银行保函 致: (承包人全称)鉴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 )签订 (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发包人按合同约 定履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支付款项等全部合同价款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在合同 中要求发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银行提交合同指定的发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 额等事实,我行愿意为发包人出具保函,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元)向承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如果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 任时,我行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承包人因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 在接到发包人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支付,无需承包人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理由。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承包人首先向发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 我行承诺:不论是否经我行知晓或同意,我行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 本保函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除质量保证金外,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完毕后第 15 天起失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章)担保银行盖章: 地址:日期:年月日 格式 3预付款银行保函致: (发包人全称)鉴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 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工 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 , 年月日签署),并保证承包人有权获得按合同约 定为保证工程按时开工的由发包人支付的开工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应通过经认 可的银行提交合同指定的与开工预付款等额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行愿意为承包人出具保函, 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元)向发包人提供不 可撤销的担保。如果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时 ,我行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 还或偿清发包人因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 支付,发包人应提供承包人有上述违约或违背合同事实的证据或相关的证明材料。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首先向承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 我行承诺:不论是否经我行知晓或同意,我行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 本保函在与开工预付款等额的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发包人抵扣完开工预付款后第 15 天起失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章)担保银行盖章: 地址:日期:年月日其它相关附件格式要求参考广东省施工合同2011范本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2.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电子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因其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数据时,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格式及要求规定适用于电子评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的编制。4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投标人开标信息的主要来源,投标人应准确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的相关内容。42.2投标书内容按以下表述填写。投标总工期:“_日历天”或“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保修期限: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42.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的XML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表》均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直接填写,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扫描图片电子文件要求为从扫描原纸质文件所形成的电子图片。图片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名称要求与上述对应名称一致且唯一,文件内容(即扫描图片内容)要求与文件名称相符,电子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每个JPG文件可包含多张扫描图片,单个JPG文件大小要求在1M以下。42.4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按以下规定填写。42.4.1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只填写主体单位全称,且要求填写的全称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 的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愿以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担保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在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招标人认可的,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企业公章: 日期:年月日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投标日期: 年月日工 程 名 称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其中:人工费(元)大写:小写: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大写:小写:其中: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元)大写:小写:投 标 总工 期工程质量标准保 修 期 限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委派的安全员姓 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编号注:1.本投标书适用于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项目。 2本表所报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姓名及相关资料,须与本企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相应信息一致,评审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以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为准。3.本投标书由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生成,投标人可直接在上面填写相关内容响应招标文件所附 承诺书 (招标人):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 (项目名称),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夜间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招标人: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 (项目名称),按照工程实际施工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将严格按照政府规定办理好夜间施工作业的相关手续,并编制详细的夜间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经济标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单位名称姓名职务所承担工作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名栏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总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1、2条的对应信息包括:1、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包括资质证书的编号、发证部门、发证日期、资质内容、资质等级。2、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止。二、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3条的对应信息包括:1、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具备原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等级、注册编号、发证机关、注册有效期、注册专业、人员类别。(人员类别是指注册建造师、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小型项目负责人)2、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信息,包括证号、有效期。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4条的对应信息包括:企业申报的业绩信息,包括以下信息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四、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5条的对应信息包括:专职安全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类型、安全考核证书(C证)号、C证有效期、发证机关。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建设地点项目属地(省外/省内非广州/广州)项目类别(房建/市政)结构形式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中标通知书号中标通知书颁发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监督意见书编号或竣工验收报告监督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日期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号)(姓名)是否只属于项目经理业绩施工单位(编号)(名称)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资质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规模工程类别分部特征规模指标数量计量单位获奖情况年度奖项名称颁奖时间颁奖单位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按现行的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第八章招标控制价注:施工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时发布。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总价二、编制说明三、工程概况四、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五、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六、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七、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八、措施项目计价表(一) 九、 措施项目计价表(二)十、 其他项目计价表十一、暂列金额明细表十二、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十三、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十四、计日工计价表十五、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十六、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十七、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上述表格格式按广州市造价站的规定执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招标控制价备案机构: 附件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第一部分 编制说明一、设计文件、立项批文、规划报建文件等相关文件。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等要求。三、指导方针:确保施工工期满足业主要求。按本工程规定的总工期,编制出完善的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力争提前完成工程任务。发挥技术优势,优化管理水平。安排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工人参加本项目施工,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优化施工管理,充分发挥施工单位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优势。根据本项目施工环境特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施工安全,确保不扰民,并协助居民防盗。第二部分 工程概况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工程地点: 4.工程规模: 5.结构形式:6.工程投资: 二、承包范围及工程量本施工组织设计所涉施工范围详见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三、气候特征广州市地处亚热带,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大部分时间光照充足,雨量大,雨季长,台风和强热带风暴频繁,每年四至九月为雨季,夏秋季有台风袭击。根据这一地区特征,在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除要做好与气象台的联系工作,提前采取措施外,做好雨季防雷及炎热季节施工措施,对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意义重大。四、现场施工条件1.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可通行各种类型车辆,但必须服从建设单位指定的道路行驶及停放。2.施工用水、电能满足施工要求。第三部分 施工布署与领导机构一、施工管理组织架构为更好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应从施工方案、人员设置、机械配备、材料供应和工程服务等方面全力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配。同时在施工中,将从建设单位的整体利益出发,积极与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单位配合,协调好内外关系及地盘管理,通过有效地对工序、材料、人员进行控制,不仅保证工程质量,而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得到有效保障。通过有效的环保措施,使声、光、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的模范工地。1.项目经理部的组成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为准。2.各人员职能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行政领导工作,并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计划、生产进度、质量安全、经济效益全面负责,分管施工部、行政部和质安部。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施工中的全部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督工作,分管技术部和质安部。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进行工地的各项管理,分管技术部和材料部。技术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交底卡的编制;负责钢筋翻样、木工放样,构配件加工订货和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处理;负责发放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有关技术文件;办理工程签证;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本和各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施工部:负责定额核算、计划统计和预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平面管理、施工调度及内部协调;负责施工测量、放线,负责机械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质安部: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自检评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QC小组的活动。负责做好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帮助班组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材料部:负责编制材料供应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分批组织材料供应:负责材料的发放和物资保管,进行原材的检验、化验、抽检,提供有关材料的技术文件。行政部:负责政治宣传、职工教育、生活后勤、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及接待工作。二、施工管理体系1.质量管理体系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3.进度控制体系4.安全管理防火体系三、施工阶段划分根据设计文件科学合理的进行划分。四、施工部署1.用先进的施工技术;2.投入现代化的施工机械设备;3.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先进的施工组织。施工的原则是充分利用平面、空间和时间,进行平面分区,两段流水,多工种立体交叉的施工方法。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早组织材料订购、质量检测、配方测试,确保材料质量和供应。消防与安装工程的配合以装饰工程为主导。五、项目施工目标配备强有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投入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工程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的项目管理,真诚与建设单位合作,以优质高速完成本工程。1、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确保合格。2、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工、伤、轻伤事故在千分之一内,并加强工地巡逻协助居民防盗事宜。3、工期目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4、文明施工目标按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确保不扰民。第四部分 施工准备工作1、组织施工机具进场根据中标的资格预审文件拟报数据组织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进场,按规定地点和方式存放,并应进行相应的保养和试运转等项工作。2、组织建筑材料进场根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制品需要量计划,组织其进场,按规定地点和方式储存或堆放。3、拟定有关试验、试制项目计划建筑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各项材料的试验、检验。对于新技术项目,应拟定相应试制和试验计划,并均应在开工前实施。为落实上述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建立,健全施工准备的责任和检查等制度,使其有领导、有组织和有计划地进行,应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第五部分 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进度保证措施一、施工进度计划本项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二、施工进议保证措施如下:1.重点加强管理,从人才、资金、机械设备及测量检试仪器为重点支持,首先是调配经验较丰富和技术水平较高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管施工员和质量安全检查员等组成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班子,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2.在施工部署上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施工工作面,调配足够数量且素质较好的工人队组,集中力量打歼来战,快速完成基础等关键项目。3.工程安排、方案选择方面采用分段流水均衡插入立体交叉作业施工。4.选好影响施工进度的主导工序,关键工作。5.施工准备准确及时,要求精、细。做到施工与材料、施工与加工构件、土建主体施工与专业交叉配合同步,按期正点完成施工各分部分项工作。6.保证工程质量,一次成活,避免返工。7.积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的配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施工进度干遇到和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研究协调。8.自备柴油发电机,原有电容不足或停电时,自己发电,保证施工连续性。第六部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及管理一、现场现面布置1.施工用水施工用水:从现场接驳引入施工用水。2.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3.施工用电现场采用150KW供电,分供搅拌机、铁工对焊机、楼层扎生活区等。其中对焊机需专路供电,以保持电压稳定,保证焊接质量。4.施工道路利用现有道路。5.现场布置现场设材料堆放场、办公房、宿舍、门卫、厕所等。二、平面管理1.各种机械设备、材料堆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水、电线路必须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敷设。2.进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3.临时道路要做路基,现场排水沟要求保持通畅。4.现场入口处设门卫,并张挂出入制度、场容管理条例、安全制度等。5.施工现场的水准点、轴线、控制点,应有醒目标志,并加以保护,任何人不得损坏。第七部分 主要技术组织措施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的各项规程,要注意落实下列各点中的技术措施。1.一般要求:(1)实行目标管理,明确总目标为合格。(2)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全面质量和管理小组。(3)明确并认真落实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技术交底制度。(4)把信图纸会审,定位放线、预检复核、材质验收、成品保护等关。(5)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末检制度。(6)特殊工种,坚持培训考核持证上岗。(7)认真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质量评定工作等。(8)对主要分项工程实行质量预控。2.水平标高、轴线的放线(1)本工程对水平标高的准确度要求高,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检查水准仪,如有误差,要调校后才能使用。(2)利用现场轴线基点放线时,要先行后视检查,证实基点无变动后才能使用。3.严格技术档案资料的形成与管理制度责任分工的基本原则是:原始记录资料必须由施工员负责填写,质检员复核签字,有竣工验收资料,并经施工员、质检员及有关负责人签认后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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