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化集团吉林市松江化工厂1-氨基厂房拆除及资产处置招标公告

吉化集团吉林市松江化工厂1-氨基厂房拆除及资产处置招标公告


吉化集团吉林市松江化工厂1-氨基厂房拆除资产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HBF-2020-FW-0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吉化集团吉林市松江化工厂委托,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据松化处置需求,开展此次招标活动。

2.2招标范围:

标 段:1-氨基厂房及内部设备拆除处置

交货地点:松化厂内

中标人数量:1人

专业部门及联系人:穆道伟16604321053

2.3提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于2020年11月30日前拆除施工、提货完成;

2.4集中现场看货时间、集中地点:招标中心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为: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第2、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9:00-10:30,14:00-16:00,地点为招标中心,工厂联系人:穆道伟16604321053;

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看货人员应自备安全帽,每个投标人可进行一次踏勘。

2.5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后,1-氨基厂房要求11月30日前中标人完成标的物的拆除、清理外运工作。

(2)合同签订后,7天内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基本账户支付8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于保证工期、拆除、清运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3)1-氨基厂房内设备、工艺管线存在无法充分彻底清洗、置换处理问题,对釜、罐、容器及物料管线,必须用手锯将最低点断口放散,无法不动火的大型设备或者管线,需要人工手动拆除方式,拆除设备和管线后,立即用盲板对两端法兰进行隔离,无法兰断口用塑料布和胶带密封。拆除过程中,局部临时设施(如临时管线、盲板等安装及人工配合)由买受人负责。

注意:拆除过程中,可能发生由于无法充分吹扫、置换等不可抗拒力暂时无法施工问题。

(4)中标人需要将资产拆除中产出的建筑垃圾及岩棉等其它无机废物全部清理、外运,外运应出具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材料。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中标人负责按工厂要求进行分解、清理、装车,松化厂负责处置。

(5)拆除区域四周安置与厂方等高的双层脚手架外挂防护网等立体防护措施,保证拆除厂房区域四周不影响安全生产、人员通行、装卸车作业。现场拆除物外运必须进行遮盖,不得洒落到道路上。

(6)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编制完成拆除装置施工方案,经松化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并与工厂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等文件,施工人员接受入厂施工安全教育、办理人员入厂、车辆入厂审批等手续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松化厂安全环保等管理规定组织拆除施工、提货出厂,对于不能严格履约的买受人,松化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其它详见:拆除施工技术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2015年至今一项及以上吉林石化公司或吉化北方公司检维修或工程施工业绩。或由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类资质的企业(营业范围包含)与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2015年至今一项及以上石油化工吉林石化公司或吉化北方公司检维修或工程施工业绩)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成员。

业绩证明(与吉林石化公司或北方公司签订的有效施工合同复印件)至少一份。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有效资质应满足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国家强制性资格要求:拆除施工方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0-09-30 15:00:00至截止时间 2020-10-12 23:59:59(北京时间)。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 : 300元。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推荐使用个人账户购买)

4.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0-10-21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7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最高投标限价:≤35万元(不含税)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招标/谈判代理服务费。招标/谈判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每个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向招标中心支付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元/人民币)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及以下

1.50%

1.50%

1.00%

100万-500万

1.10%

0.80%

0.70%

500万-1000万

0.80%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0%

0.25%

0.35%

5000万-1亿

0.25%

0.10%

0.20%

九、开标

开标时间:2020-10-21 08:30:00;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680;0432-63983960;0432-63983850;0432-63983900

项目联系人:王宏伟

电话:0432-63983529

传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whwei@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一、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9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厂房拆除 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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