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孙武黄河大桥工程投资人招标公告
滨州孙武黄河大桥工程投资人招标公告
山东省滨州孙武黄河大桥工程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1.山东省滨州孙武黄河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工可报告》)已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已经交通运输厅备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按照经营性项目建设。山东省惠民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确定本项目的投资人,并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山东省滨州孙武黄河公路大桥是山东省公路网规划目标中,省道S239线与省道S242线连接的纽带,也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布局中与济南都市圈联系的重要通道,本项目的实施对完善全省骨架路网结构布局,加强黄河三角洲与济南都市圈、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蓝色经济区联系,实现黄河三角洲、济南都市圈联动发展,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开发和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山东省滨州孙武黄河大桥项目,起点为惠民县姜楼镇驻地以西2公里处,通过平面交叉连接国道G220线,向南于大年陈赵家坊村西侧的黄河大堤北岸跨黄河(黄河北大堤210+080,黄河南大堤108+250),到达邹平台子镇官道村与台莱路相连。路线全长18.645公里,其中黄河公路大桥长约3779米,主桥长1000米。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梁及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C BOI-2003)中的规定。
项目总投资为13.77797亿元,计划于2013年开工,建设工期为3年。本项目的收费期最长不超过25年
3.招标内容及运作模式
本次招标内容:选择确定山东省滨州孙武黄河大桥的投资人。
运作模式:选择确定的山东省滨州孙武黄河大桥投资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滨州市惠民县注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金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山东省惠民县、邹平县交通主管部门。项目资本金为本项目总投资额的25%,由中标人认缴全部项目资本金;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4.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经济组织。
(2)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其以上;2011年末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其以上,净资产2.5亿元人民币以上。
(3)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小于8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11年度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35%。
(5)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投标人在已成立的经营年限范围内应满足上述资格条件中的各项指标。
5.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2年8月29日至 2012年9月4日8: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山东省惠民县交通运输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可报告》)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人在2012年11月5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应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7.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7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12年11月7日9:00(北京时间)至2012年11月7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山东省惠民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招标人:山东省惠民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惠民县武定府路365号
邮 编:251700
电 话:157*****806
传 真:****-*******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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