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山东康地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A包公开招标公告

兖州区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山东康地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A包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兖州区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山东康地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
采购单位济宁市兖州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济宁市公告时间2020年09月29日18: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09:3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济宁市兖州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元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兖州区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山东康地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A包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人:济宁市兖州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A座16楼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元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县(区)龙桥扬州北路89号金融中心A座1310号房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兖州区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山东康地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06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采购智能高温好氧发酵设备8套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的制造厂商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招标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招标相关经营范围。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9、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558.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0年9月30日0时0分至2020年10月20日9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下载3.方式:网上下载4.售价:0五、公告期限:2020年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3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年10月20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上传(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山东元鼎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是兖州区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山东康地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A包),采购智能高温好氧发酵设备8套,预算558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价格,如中标,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合同价格),但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附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依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在项目进行评审时,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5%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价格评标项中,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科技 生态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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