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邑镇镇政府餐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叶邑镇镇政府餐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叶邑镇镇政府餐厅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YZC2020-09-29-750 | |||||||||||
2、项目名称:叶邑镇镇政府餐厅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43,194.53元 | |||||||||||
最高限价:843194.53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叶邑镇镇政府餐厅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YZC2020-09-29-750 2、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叶县叶邑镇; 2.2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342.24㎡;建筑层数、高度:地上2层,一层层高3.6m,二层层高3.3m,室内外高差为0.30m,建筑高度7.20m; 2.3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约84.32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关于报价评分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2)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财库[2011]181 号文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材料。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为依据。 (5)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证明材料的以及大型、中型企业均不给与价格扣除。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3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需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7拟派施工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8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2019年9月以来公司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10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楼 | |||||||||||
3.方式: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的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如未加盖真实有效的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 |||||||||||
4.售价:3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0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县叶公大道美林湖东门南40米)。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0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县叶公大道美林湖东门南40米)。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0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叶邑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龙泉路北150米 | |||||||||||
联系人:孔先生 | |||||||||||
联系方式:139*****43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恒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1号楼2116 | |||||||||||
联系人:姚先生 | |||||||||||
联系方式:166*****87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 |||||||||||
联系方式:166*****874 |
标签: 餐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河南恒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