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投集团2020-2021年生产经营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涂塑钢管、水表、阀门及二供设备)供应商入围招标(一标段)
重庆市水投集团2020-2021年生产经营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涂塑钢管、水表、阀门及二供设备)供应商入围招标(一标段)
重庆市水投集团2020-2021年生产经营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第二批:涂塑钢管、水表、阀门及二供设备)供应商入围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水投集团2020-2021年生产经营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泽水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水投集团2020-2021年生产经营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涂塑钢管、水表、阀门及二供设备)供应商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第一批次管材类集中采购入围共分为四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涂塑钢管及管件,约650万元;
二标段:球墨铸铁类阀,约3980万元
三标段:铜阀,约2100万元;
四标段:普通机械水表,约2100万元
五标段:超声波水表,约1100万元;
六标段:二供设备,约4000万元;
提示:本项目最终确定的入围中标人将按照《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重庆市水投集团生产经营大宗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详见挂网附件)的要求,按照实际采购情况分批次,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并签订供货合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视同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
2.2项目地点:本项目采购单位为重庆市水投集团下属各供水项目公司所在地(实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具体供货地点及运费补偿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重庆市水投集团2020-2021年生产经营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涂塑钢管、水表、阀门及二供设备)产品的:供货、运输(含包装、运输至买方指定的现场交货)、保险、装卸以及其它相关的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的管材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本项目不承诺最低采购量。
2.4本项目分为6个标段进行招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在多个标段中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入围中标候选人。
2.5交货期:在采购单位下达订单后24小时内,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6供货服务期:2020-2021年度(具体起止时间以中标后框架协议约定为准)。
2.7质量要求:须为合格产品,并提供产品相关手续,达到采购单位使用标准并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涂塑钢管及管件采购),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管制造、加工企业。
(2)投标单位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签订并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供水相关企业(与供水相关的材料终端用户)涂塑钢管及管件产品购销合同至少3个(投标企业与各级经销商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3)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2018、2019年财务报表,连续三年无亏损,且每年销售额均达到2亿元以上。
(4)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ISO9001认证证书。
(5)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涂塑钢管必须是自己工厂含控股(指投标人合法持有生产企业51%及以上并已经市场行政部门依法核准并登记)生产企业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贴牌,管件可是自己生产或采购合格的产品。
(6)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以及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的承诺书。
(7)投标产品须通过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若该批件审批权限已由省级部门下放,则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5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只需提供指定型号,型号具体详见挂网附件中供货清单。
(8)投标产品过水部分(内防腐)涂料需通过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涉水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或卫生检验报告(若该批件审批权限已由省级部门下放,则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9)投标人必须在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或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配齐)。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承诺主城供货12小时内、主城以外区县2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2 二标段(球墨铸铁类阀门),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阀门制造企业。
(2)投标单位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签订并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类似供水企业(与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阀门购销合同至少3个(投标企业与各级经销商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3)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2018、2019年财务报表,连续三年无亏损,且每年销售额均达到1.5亿元以上。
(4)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ISO9001认证证书。
(5)投标人所提供的阀门必须是自己工厂含控股(指投标人合法持有生产企业51%及以上并已经市场行政部门依法核准并登记)生产企业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贴牌。
(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并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
(7)投标产品过水部分涉及的涂料、橡胶密封圈等需提供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检测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
(8)投标人必须在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或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配齐)。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承诺主城供货12小时内、主城以外区县2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3 三标段(铜阀门),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阀门制造企业。
(2)投标单位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签订并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类似供水企业(与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铜阀购销合同至少3个(投标企业与各级经销商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3)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2018、2019年财务报表,连续三年无亏损,且每年销售额均达到1.5亿元以上。
(4)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ISO9001认证证书。
(5)投标人所提供的阀门必须是自己工厂含控股(指投标人合法持有生产企业51%及以上并已经市场行政部门依法核准并登记)生产企业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贴牌(投标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并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
(7)投标产品过水部分涉及的涂料、橡胶密封圈等需提供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检测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
(8)投标人必须在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或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配齐)。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承诺主城供货12小时内、主城以外区县2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4 四标段(普通机械水表),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表制造企业。
(2)投标单位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签订并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供水相关企业(与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水表类产品购销合同至少3个(投标企业与各级经销商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3)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2018、2019年财务报表,连续三年无亏损,且每年销售额均达到1.5亿元以上。
(4)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ISO9001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当书面承诺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并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
(6)投标人所提供的水表必须是自己工厂含控股(指投标人合法持有生产企业51%及以上并已经市场行政部门依法核准并登记)生产企业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贴牌(投标承诺书原件)。
(7)提供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符合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相应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只需提供指定型号,型号具体详见挂网附件中供货清单。
(8)投标产品过水部分涉及的材料应出具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
(9)投标人必须在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承诺主城供货12小时内、主城以外区县2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5 五标段(超声波水表),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表制造企业。
(2)投标单位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签订并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供水相关企业(与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水表类产品购销合同至少3个(投标企业与各级经销商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3)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2018、2019年财务报表,连续三年无亏损,且每年销售额均达到1.5亿元以上。
(4)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ISO9001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当书面承诺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并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
(6)投标人所提供的水表必须是自己工厂含控股(指投标人合法持有生产企业51%及以上并已经市场行政部门依法核准并登记)生产企业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贴牌(投标承诺书原件)。
(7)提供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符合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相应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只需提供指定型号,型号具体详见挂网附件中供货清单。
(8)投标产品过水部分涉及的材料应出具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
(9)投标人必须在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或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配齐)。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承诺主城供货12小时内、主城以外区县2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6六标段(二供设备类采购),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给水设备的生产企业。
(2)投标单位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签订并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供水相关企业(与供水相关的材料终端用户)成套无负压设备产品购销合同至少3个(投标企业与各级经销商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3)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2018、2019年财务报表,连续三年无亏损,且每年销售额均达到0.5亿元以上。
(4)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ISO9001认证证书。
(5)投标人需提供压力容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若压力容器为外购,提供生产厂家的压力容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与该生产厂家的合作证明(如合作协议、采购协议、供货合同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采用进口品牌气压罐时须提供国家质检总局出据进口压力容器许可批件。
(6)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设有办事机构和配件库(提供房屋产权或租赁合同),在产品销售地或附近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点,并能确保在发生故障时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维护工作。任何故障都应在24小时内解决。
3.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参与投标。
3.8本项目 需 要 提供样品,样品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样品详见附件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cq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电子文件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cqggzy.com/)上招标人发布的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10时00分,地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泽水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泰山大道西段2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4*****31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20楼2007室
联 系人:霍先生 李先生 徐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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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58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5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0015152-10750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0213-00408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 ****************104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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