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提标工程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提标工程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已由藁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机构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移交,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扣除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项目范围:本项目采用TOT+ROT+BOT特许经营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1)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10万m3/d规模的污水提标工程,此部分采用ROT模式运作,运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含污水处理厂提标期间的运营)。(2)建设产水规模2万m3/d的再生水工程,此部分采用BOT模式运作,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3)提标期间原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此部分采用TOT模式运作,运营期30年。

2.3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1年建设期,自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

2.4 本项目总投资额62699.83万元。其中:

(1)存量资产(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厂转让特许经营权)评估价为33789.89万元;

(2)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提标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投资额28909.9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8269.18万元,建设期利息444.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96.63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TOT+ROT+BOT特许经营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移交等工作。具体项目设施如下: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所包含的设施、设备及再生水工程所包含的设施、设备(含至良村热电的管道)的所有权及无形资产。

2.7服务质量要求:

(1)工程施工质量:项目质量需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2001年)等,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如规范标准有更新以更新后的验收标准为准。

(2)出水水质标准:提标期间及提标后均应达到河北省地方标准《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制标准。

(3)运营质量和效率:必须达到安全运营、高效运转和优质服务的运营目标。

2.8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财务条件

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17~2019年度)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企业信誉条件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投标人包括企业本身、企业法人代表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

(2)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现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融资能力

具有不低于本项目投资估算(约62699.83万元)的投融资能力,要求总资产不少于6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自有资金(账面余额,投标前6个月内)和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融资渠道获得融资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有效期不低于1年,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额度证明之和不少于50000万元。(注:总资产及资产负债率以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6技术力量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安B本,须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声明、社保缴纳证明。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机构;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3)联合体协议应注明牵头单位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其组成成员需具有相应的建设运营能力和投资能力;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第3.1~3.3条要求,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满足第3.4~3.6条即可。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9-30 09:00 至 2020-10-1317:00( 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补充通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22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藁城区东三环与和平路交口南150米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29号

邮编:052160邮编:050081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人:刘工、宁工

电话:****-********电话:****-********133*****58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xizhilanglgd@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污水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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