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事项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监测事项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生态环境监测事项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平潭环境监测中心站 | ||
行政区域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29日21: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0月22日10: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0号中青科研中心12层01室 | ||
预算金额 |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红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828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平潭环境监测中心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潭县潭城镇溪南庄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8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0号中青科研中心12层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285 |
生态环境监测事项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平潭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90]FJMSZB[GK]*******、生态环境监测事项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生态环境监测事项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2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0]FJMSZB[GK]*******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测事项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元
投标保证金:11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生态环境监测事项委托监测 | 1(项) | 否 | (一)监测任务委托内容省管事权任务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1、每月常规任务1.1、监测点位:点位1个,样品数1个。1.2、监测频次:每月上旬一次(共计1年11次)。1.3、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硼、钼、钴、铍、镍、钡、钒、铊、砷、硒、锑、汞、铜、锌、镉、铅 共39项。1.4、采样:由平潭中心站负责采样、送样(需到车站自提)。2、全分析任务2.1、监测点位:点位1个,样品数1个。2.2、监测频次:每年一次。2.3、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硒、砷、汞、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一二氯苯、1,4一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联苯胺、丙稀酰胺、丙烯腈、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水合肼、四乙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氯、滴滴涕、林丹、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阿特拉津、苯并(a)芘、甲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钛、铊、铜、锌、镉、铅 共86项。2.4、采样:由平潭中心站负责采样、送样(需到车站自提)。地方事权任务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1、监测点位:平潭白青乡白胜村,计1个点位。2、监测频次:大气环境与地下水每季度1次,一年4次,土壤每年1次。3、监测项目:(1)大气环境:SO2、NO2、PM10、PM2.5、CO、O3(连续监测五天,取日均值)(2)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共39项目。(3)土壤:pH值、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共10项。4、采样:由中标方负责采样。三、湖库环境质量监测11、监测点位:2个点位、共2个样品。2、监测频次:每年两次。3、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砷、硒、汞、铜、锌、镉、铅、挥发酚、氰化物 共9项4、采样:由平潭站负责采样、送样(需到车站自提)。四、湖库环境质量监测21、监测点位:1个点位,1个样品2、监测频次:每年一次。3、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硒、砷、汞、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一二氯苯、1,4一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联苯胺、丙稀酰胺、丙烯腈、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水合肼、四乙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氯、滴滴涕、林丹、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阿特拉津、苯并(a)芘、甲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钛、铊、铜、锌、镉、铅、挥发酚、氰化物共88项。4、采样:由平潭中心站负责采样、送样(需到车站自提)。五、近岸海域监测1、监测点位:四个近岸海域点位,分别为长江澳、龙凤头海滨浴场、田美澳、山岐澳。2、监测频次:每年按期监测3次,分别在4~5月(丰水期)、7~8月(平水期)、10~11月(枯水期)监测,每次在落潮时采样(每个点位单次租船费用约500元)3、监测项目:水温、悬浮物、盐度、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碱性锰法)、石油类、活性磷酸盐、无机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汞、铜、铅、镉、非离子氨、叶绿素a 共17项。4、采样:由中标方负责采样。六、专项水质监测2条小流域1、监测点位:2条小流域(海水水质)。2、监测频次:每单月1次(1、3、5、7、9、11月)共6次。3、监测项目:盐度、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无机磷。4、采样:由中标方负责采样。七、地下水监测1、监测点位:垃圾焚烧发电厂附近的扩散井及背景井各1个,共2个点位。2、监测频次:点位2个,每次每点位1个样品、一年2次3、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铬(六价)、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共39项。4、采样:由中标方负责采样。八、污染源执法监测11、监测点位:3家污水处理厂(含进出口)。2、监测频次:每家每次共8个样品,1年1次。3、监测项目:汞、砷、总铬、烷基汞、挥发酚,共5项。4、采样:由平潭中心站负责采样、送样(需到车站自提)。九、污染源执法监测2(废水项目、废气项目、在线比对同一天进行监测)1、项目地址:平潭北厝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2、任务2.1、废水项目:(1)监测点位:废水总排口。(2)监测频次:每次4个样品,每季度1次,1年4次。(3)监测项目:总汞、总砷、总铬、总镍、总铍、挥发酚,共6项。(4)采样:由平潭中心站负责采样、送样。2.2、废气项目:(1)监测点位:1#、2#号排气烟道进、出口,共4个点位(2)监测频次:每季度1次,1年4次(3)监测项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4)采样:由中标方负责采样。2.3、废气比对项目(1)监测点位:同废气监测点位(与废气监测同时进行)(2)监测频次:同废气监测(与废气监测同时进行)(3)比对项目:含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颗粒物、温度、流速、湿度、流量(其中含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一天6次,剩余项目一天3次,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4)采样:由中标方负责采样。十、污染源执法监测31、项目地址:宸鸿科技(平潭)有限公司。2、总频次:1年1次3、任务3.1酸性废气监测:氮氧化物、硫化氢,5个点位,1天3次。3.2有机废气监测:氨、非甲烷总烃、VOCs,2个点位,1天3次。3.3湿粉尘:颗粒物,1个点位,1天3次。4、采样:由中标方负责采样。十一、东庠乡、南海乡(草屿岛)、屿头乡污水处理站水质采样项目1、采样点位:东庠乡、南海乡(草屿岛)、屿头乡共计16个污水处理站,分别是东庠2个、南海6个、屿头8个。2、采样频次:每年两次(需考虑上岛及岛内交通费用)3、任务要求:按采购方质控要求采集每个污水站出口废水样品和质控样,采样项目: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十二、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专项监测1、监测点位:平潭雄鹰船厂、平潭看澳船厂、宸鸿科技(平潭)有限公司2、监测频次:每季度抽取一家监测一次,第四季度两家船厂抽取一家监测(无组织废气至少需测4个点位)。3、监测项目:两大船厂测无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酚类、甲醛(所具备资质的方法检出限不高于0.20mg/m3)、乙醛、丙烯醛、丙烯腈、苯胺类、氯苯类、硝基苯类、氯乙烯、甲醇、非甲烷总烃共14项;宸鸿科技测无组织废气另加测两个有机排放筒,项目同无组织废气。4、采样:由中标方负责采样。(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总体要求:1、中标方开展监测工作必须按照采购方确定的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中标方实验室须接受采购方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和考核,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按质量检查扣款细则执行。★2、中标方接受业务时应具备涉及的所有委托任务的监测资质(可将任务中部分无资质的项目进行分包,以上所有监测指标中无资质指标不得超过4个)。3、中标方应确保项目监测质量,按时完成监测工作。项目监测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执业规范及采购方的要求。4、中标方应确保现场采样监测规范性,实验室分析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在现场检测或采样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加盖CMA章),在采购方需要时提供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质控记录等资料。5、中标方须签署保密协议,监测数据只向采购方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以及利益相关方。★6、提供驻点人员二名,负责第一时间开展采样与监测工作。★7、近三年来未因数据弄虚作假被相关部门通报(需提供承诺函)8、以上任务中样品数不包含全程序空白,平行样等质控样品数。 | 55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29 21:13至2020-10-1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0-22 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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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平潭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溪南庄1号
联系方式:158*****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0号中青科研中心12层01室
联系方式:158*****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梅
电 话:158*****28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9-2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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