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整改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对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整改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甘财采处(2020)5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整改项目”(项目编号:2020zfcg00191)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天诚利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乡张苏滩555号科技孵化大厦裙楼2楼03室

被投诉人: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704号万商国际C塔1701室

二、投诉事项

2020年8月21日,我机关收到投诉人甘肃天诚利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对“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整改项目”〔项目编号:2020zfcg00191〕采购文件的投诉书,我机关于2020年8月21日予以受理。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招标文件目录页码与实际正文页码不一致;2、招标文件关于现场对接的内容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相矛盾,且具有排他性;3、“采购需求”第1条内容要求不明确,具有排他性;4、“采购需求”第1条未明确须达到等级保护的几级要求;5、本项目未明确“核心产品”;6、“品目1 大数据分析平台(态势感知平台)”中“大数据分析平台”和“态势感知平台”是两个有区别的产品称谓,如无特别说明会产生歧义,“品目2 运维审计系统(堡垒机)、品目6 安全数据隔离系统(网闸)、品目9 内容安全管理系统(上网行为管理)”也存在前述问题;7、“品目5 新一代智能融合安全网关(防火墙)”中关于“支持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无缝对接”的内容具有指向性;8、“品目2 运维审计系统(堡垒机)、品目3 终端防护、品目5 新一代智能融合安全网关(防火墙)、品目7 视频安全防护系统(视频防火墙)”的部分技术参数具有倾向性,且并非等保测评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具有指向性;9、根据等保3级测评要求,关键网络节点应主备冗余配置设备2台,但“品目6 安全数据隔离系统(网闸)”采购数量仅为1台,且招标文件未提及对安全数据隔离系统与原业务系统工作方式的要求;10、“品目8 安全防护系统”关于“1个控制中心,4个服务器端”的内容不应设置具体数值而应是个范围,且仅提供4个服务器端对于大型系统及今后扩展都会造成阻碍;11、“采购需求”第7.8条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10.2(3)款的内容要求不一致;12、招标文件未明确验收后几日或几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13、“评标办法”中“供应商证明材料”所涉资质重复,且未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企业实力及背景进行考察;14、“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业绩证明”要求提供以往同类项目业绩,但在“评标办法”中未设置相应评分项;15、本项目为货物项目,但“评标办法”中“价格部分”的分值却为25分;16、“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的“生产厂家证明材料”部分内容具有指向性。

三、处理决定

2020年9月3日,我机关组织相关专家就投诉所涉技术参数、评标办法进行了论证。我机关结合相关专家的论证意见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投诉事项认定如下:

(一)、投诉事项1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目录页码与实际正文页码不一致的情形。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成立。

(二)、投诉事项2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招标文件售价”规定:“……1.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0:00:00至2020年08月13日 23:59:59,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中“其它”规定:“……4.现场对接:供应商于2020年08月13日17:30时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地点进行项目匹配、兼容等对接工作,2020年08月14日09:00时之前完成对接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现场对接工作确认函’,开标时需提供‘现场对接工作确认函’原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前述内容存在现场对接时间设置不合理的情形。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成立。

(三)、投诉事项3、4

专家经论证认为:“……经查,‘采购需求’第1条‘……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有效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以达到等级保护2.0的相关要求,提高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与运维能力……’的内容完整、明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4不成立。

(四)、投诉事项5

经核查,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未载明核心产品,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5成立。

(五)、投诉事项6

专家经论证认为:“……‘品目1 大数据分析平台(态势感知平台)、品目2 运维审计系统(堡垒机)、品目6 安全数据隔离系统(网闸)、品目9 内容安全管理系统(上网行为管理)’的产品称谓不存在矛盾的情形,采购需求明确、完整,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三)项的要求……”。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6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6不成立。

(六)、投诉事项7

专家经论证认为:“……‘品目5 新一代智能融合安全网关(防火墙)’中关于‘支持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无缝对接’的内容不具有指向性……”。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7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7不成立。

(七)、投诉事项8

专家经论证认为:“……‘品目2 运维审计系统(堡垒机)’中‘……支持双人复核登陆,登录时必须经过第二人授权后才能登录,第二人可通过远程授权或同终端授权两种方式实现授权……’的技术参数、‘品目3 终端防护’中‘……★支持多维度无特征检测技术与多引擎联合检测技术,基于特征检测引擎、AI技术、虚拟执行和操作系统环境仿真技术、大数据分析平台的云查引擎等进行有效检测(需提供产品界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的技术参数、‘品目5 新一代智能融合安全网关(防火墙)’中‘……支持在防火墙上配置VPN安全策略对加密隧道内的流量进行清洗……★支持非法进程链展示,通过对进程进行溯源,对违规的进程呈现给安全管理员(需提供产品界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支持无特征人工智能检测技术,可有效检测APT攻击、勒索病毒、挖矿病毒等高级威胁病毒;(提供产品界面截图或者人工智能技术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商公章)……’的技术参数、‘品目7 视频安全防护系统(视频防火墙)’中‘……支持SMB v1/v2协议传输的文件杀毒,支持非PE文件的杀毒,支持压缩文件查杀,支持在业务防护场景,监测服务器外连流量,防止服务器非法下载……支持无特征人工智能检测技术,可有效检测APT攻击、勒索病毒、挖矿病毒等高级威胁病毒……’的技术参数可满足实质性竞争,不具有排他性……”。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8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8不成立。

(八)、投诉事项9

专家经论证认为:“……‘品目6 安全数据隔离系统(网闸)’采购数量为1台,采购需求完整、明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要求……”。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9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9不成立。

(九)、投诉事项10

专家经论证认为:“……‘品目8 安全防护系统’关于‘1个控制中心,4个服务器端’的采购需求完整、明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要求……”。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0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0不成立。

(十)、投诉事项11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7.8条规定:“……做到2小时内响应并到项目现场,根据采购需求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制定切合实际的保障措施和应急解决方案、提供服务承诺……”,被投诉人向我机关提交的情况说明中称:“……是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通知要求到达现场。这是对响应时间和到达现场的时间做的规定……”。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10.2(3)款规定:“……故障响应: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被投诉人向我机关提交的情况说明中称:“……是指供应商需要7×24小时内受理故障申报服务。是对受理时间的要求……”。前述内容不存在内容要求不一致的情形。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1不成立。

(十一)、投诉事项12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中规定:“…… 35.3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中标供应商应当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但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中标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前述内容关于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存在规定不一致的情形。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内容存在退还时间不明确的问题,违反《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规定。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成立。

(十二)、投诉事项13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的“供应商证明材料”规定:“……供应商具备资信等级AAA证书、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等级AAA证书、质量诚信单位等级AAA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级AAA证书、中国投标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满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者得3分,缺少一项者扣1分,缺少三项者不得分……”。投诉人提供的现有材料不足以证明前述内容存在资质重复的情形,另该项目评标办法对供应商及所投产品的技术能力的考察设置了相应评分标准。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3不成立。

(十三)、投诉事项14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第四部分业绩证明:(除附表1、2外,格式由供应商自定,需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验)……附表1:近三年内所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表……附表2:正在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表……”,但第六章“评标办法”中未对前述业绩设置相应评分项。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4成立。

(十四)、投诉事项15、16

经核查,投诉人就投诉事项15、16的内容在投诉前并未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驳回。

综上所述,我机关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12、投诉事项14成立,驳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7、投诉事项8、投诉事项9、投诉事项10、投诉事项11、投诉事项13、投诉事项15、投诉事项16;

2、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对被投诉人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因工作不严谨,责任心不强,导致采购文件存在诸多问题,责令其认真整改,于30日内向我机关报送整改报告。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甘肃省财政厅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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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等级保护测评 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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