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服(夏装)重新招标公告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服(夏装)重新招标公告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拟对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服(夏装)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服(夏装)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夏装校服 | 套 | 140 | 男装96,女装44 |
注:各报价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08月28日起(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价文件递交或邮寄到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邮递报价文件时供应商必须确定快递公司确已按时送件并经本中心签收,否则在任何情况下本中心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均须密封包装,封口处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在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报价一览表》、《明细报价表》;
(二)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本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四)联系人为非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五)用户需求书中要求提供的技术及商务响应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报价文件递交或邮寄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编:512200。
九、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9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询价时间:2012年9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一、询价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三、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的1.2%计算,凭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领取《成交通知书》。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方式:139*****386
采购代理机构: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传真:****-*******
开户行:中国银行韶关市乐昌支行
帐号:********5668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8月28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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