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调招标公告

公路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调招标公告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好力堡(蒙辽界)至通辽段公路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咨询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好力堡(蒙辽界)至通辽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好力堡(辽蒙界)至通辽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28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辽市好力堡至通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通辽市好力堡至通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好力堡(蒙辽界)至通辽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好通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长春至深圳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G2511)的组成部分,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公路水运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中东北区域骨架公路网的第5纵和内蒙古自治区规划的“8横9纵8支8环线”高速公路网的第2纵的组成部分,也是通辽市规划的“3横4纵5出口”的5出口之一。新民至鲁北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440公里,起自辽宁省新民,经彰武、通辽、止于鲁北,已建成约133公里,在建约55公里,已建成和在建里程约占总里程的43%。新民至鲁北高速公路在内蒙古自治区路线全长约252公里,起自蒙辽交界的好力堡,止于鲁北。目前与本项目起点相接的彰武至阿尔乡段的高速公路约55公里正在建设;与本项目终点相连的通辽至鲁北高速公路约163公里路段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主线全长89.416公里,同步建设木里图连接线13.445公里。
好通高速路线总体走向由南向北,主要控制点有:起点好力堡村、甘旗卡互通、阿古拉互通、木里图互通、终点通辽东互通。
2.2服务工期:
施工期3年,运营期2年,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13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咨询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1)施工期及试营运期环境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2)进行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监测数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组织报告评审,并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3)编制本项目的环保监理实施方案;(4)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环保咨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具有环境保护部(或原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同时近五年内(2007年8月至现在)至少完成过一条高速公路环境监测项目经验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已在本项目直接或间接承担试验检测、监测工作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9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辽市交通运输局11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辽市交通运输局11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每个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2年9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业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
邮 编:010020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电 话:****-*******
邮 编:02800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市好力堡至通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邮政编码:0280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王 静、包塔娜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梁雪立
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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