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市城市道路2020年度标线施划工程施工招标01标段公告

吉林省白城市城市道路2020年度标线施划工程施工招标01标段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城市道路2020年度标线施划工程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投字[2020]3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非税收入予以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城市老城区(含洮北区和经济开发区)、白城市新城区、白城市工业园区、白城市洮北经济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项目为白城市城市道路2020年度标线施划工程,施划斑马线、安全岛、震荡标线及非机动车标识等热熔标线,共计267731.08平方米,其中:白城市工业园区标线27478.19平方米;洮北经济开发区标线16920.89平方米;白城市老城区标线160112平方米(含清除旧标线900平方米);白城新城区63220平方米。增划机动车停车泊位4000个,其中临街两侧、小区内停车泊位3684个,为冷喷漆;背街小巷及停车场停车泊位316个,为热熔漆。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即01标段;

2.4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

2.5 最高投标限价::1544.0132万元;

2.6 计划工期:2020年10月28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止;

2.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外部环境、不可抗力、主体工程滞后等因素影响导致开工迟缓、整体工期顺延等情况,相应费用不另行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人业绩: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之后)至少累计完成过不少于200万元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II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①投标人企业施工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中已载明且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投标人的已建主包业绩查询并附网页截图。其中投标人企业施工业绩网页截图中应能明确查询到项目名称、公路等级、交工日期和业绩最低要求对应的各项工程内容信息;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业绩网页截图中应能够证明填报人员具有相应任职经历的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②评审时将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网页截图进行必要的网上核实,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如网页截图中的信息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要求的工程信息,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同时不接受除网页截图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网页截图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标人不接受(吉林省除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中通过审核的信息与实际不相符的投诉质疑。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属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评审时进行网上核查,并以核查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5 本次招标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评审时将按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进行必要的网上核实,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或未按要求查询的均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查询最短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投入人员,不满足要求的将在奖罚中严厉惩处,并计入该企业信用评价。

3.10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3.1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9月30日08时30分至2020年10月13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建设工程栏目,点击招标文件领取,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 政务大厅六楼)。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 政务大厅六楼);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 政务大厅六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白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吉林诚仪工程咨询网》上发布。

6.2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白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开。

6.3招标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白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吉林诚仪工程咨询网》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4号

联系人:霍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69号

邮编:137000

联系人:刘实 贾可心

电话:****-*******

邮箱:jlcyzbdl@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白城市交通运输局

标签: 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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