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建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建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建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建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建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字【2012】6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等多方集资,招标代理人为内蒙古文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建工程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点:呼准公路3.5公里处
2.3 招标范围:2套日处理能力为5吨的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
2.6 计划投资:7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设备的生产(销售)或具有环保设备生产(销售); 4、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近五年以来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招标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3 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招标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报名时间及携带资料
4.1、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企业报名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报名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叁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2、资格预审时间:报名时另行通知。
4.3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9月3日下午17时截止。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
4.4、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和内蒙古文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9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在新城区机场北辅路春华会馆1601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地 址:呼准公路3.5公里处
联 系 人:赵成维 电 话:139*****69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文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城区机场北辅路春华会馆1601室
联 系 人:胡佳 电 话:****-******* 136*****535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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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文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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