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乌石农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国营乌石农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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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海南省国营乌石农场 | ||
行政区域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30日11: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4:30下午:11: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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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楼海南省招投标协会开标室5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0月14日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楼海南省招投标协会开标室5号 | ||
预算金额 | ¥118.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国营乌石农场 | ||
采购单位地址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小姐138*****0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华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座2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鹏****-******** |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座2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C2020-23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5">项目概况
********1">项目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基本情况:地恒大.乌石美丽春天小区由7栋12层住宅楼组成。占地面积30066.48M2,规划建筑面积55092.72M2,分二期建设;一期1#.2#3.#楼已交付使用。二期4#.7#楼已完成主体封顶、5#.6#楼施工完成七层,一、二期共有936户。配备有物业用房和业主会所、乒乓球室,双电力变压电源,发电机组,电梯,游泳池,二次供水系统、不锈钢蓄水池,高清监控、维修资金(现存琼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资金量不祥)。小区绿化率40%,绿化面积约12026.72M2。地面固定车位约274个。(实际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4、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6、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帐务管理;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
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1.1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技能和信誉清白;
1.2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1.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1.4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1.5、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6、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5%以上。
2、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
2.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制度。
2.2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2.3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2.4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标准
1.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1.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1.3每日巡查2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1.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 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1.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1.6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标准
2.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2.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2.5载人电梯全天正常运行;
2.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2.8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2.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损坏的,报修后12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
2.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2.11发电设备完好率应达100%,停电20分钟内应完成发电。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服务标准
3.1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3.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拖洗)2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清扫(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2个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淤泥。
3.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 1 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 1 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1个月检查 1 次,每年清掏 1-2 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3.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3.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3.6及时清扫装修污染物。
<>4.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4.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4.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4.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5、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标准
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有记录。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标准
6.1小区主出入口 24 小时站岗值勤;
6.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 2 小时至少巡查 1 次;
6.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6.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6.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标准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 1 日巡查 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标准
(1)有制度;
(2)健全率90/100以上;
四、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合同自行约定。
五、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4:30,下午11: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座2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楼海南省招投标协会开标室5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楼海南省招投标协会开标室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验(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单位营业执照、刻章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五险个人缴费明细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国营乌石农场
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吴小姐138*****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华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座2201室
联系方式:胡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鹏
电 话: ****-********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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