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五莲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监 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莲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已由五莲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登记备案号莲发改投资[2012]2号,招标人为五莲县司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五莲县222省道以西,黄海路以南。建筑面积约3055㎡,框架结构,三层。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3.3投标人为本工程配备的监理小组人员数量必须符合《日照市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的规定。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年8月29日至2012年9月3日1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到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县城富强路61号,建管处东楼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莲县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五莲县富强路101号 地 址:五莲县城富强路61号
联 系 人:王树花 联 系 人:段智永
电 话:****-******* 电 话:****-*******
监督机构:五莲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县城人民路19号
电 话:****-*******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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