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暨省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暨省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暨省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9】10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警院老校区土地置换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暨省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暨省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省发改委以冀发改投资[2019]1047号批复项目建议书。总建筑面积约175680㎡,其中地上162680㎡,地下13000㎡,包括学院建筑面积约157530㎡,省级民警训练基地建筑面积约18150㎡。 学院主要建设教学、行政、学员宿舍、食堂及专业训练用房等。省级公安民警训练基地主要建设警用器械、设备训练室、擒拿格斗训练馆、武装泅渡馆等训练用房。训练设施与民警训练基地共享。 总投资131594.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4903.65万元。 (3)资金来源:通过省警院老校区土地置换资金解决。(4)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及后续服务等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特别提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需要使用河北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高级职称,55岁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施工期间,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施工标段划分满足实际项目需求。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而且应当常驻工地现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01 09:00至2020-10-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请及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新路2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
邮编: | 050051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刘金辉、刘士堃 | 联系人: | 周纯、田旭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ongxin223@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 | 账号: | 131*****001********21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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