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江东新区规划13号路工程项目物资招标(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中铁五局江东新区规划13号路工程项目物资招标(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江东新区规划13号路(二期)工程项目物资招标(二次挂网)
招 标 公 告
(物资类别:水泥 )
招标编号: ZTWJWZZB-2020-206-02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江东新区规划13号路(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本项目为新建
建设单位: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代建单位: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口市江东大道以南,海口江东寰岛实验学校周边
建设年限:2020年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海口江东新区,西起琼山大道,东至海文高速联络线,全长2.17公里,红线宽度40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廊工程等。道路工程软基处理水泥搅拌桩28.4万米,清表3.3万方,挖方0.6万方,填方13.2万方,沥青砼22万平米,水泥稳定碎石层8.5万平米。桥梁工程仅有一座桥梁,桥梁63.5米长(跨径布置13m+16m+16m+13m),空心板预制梁144片,桩基40根,墩柱30个,桥台盖梁10个,系梁6个。管廊工程管廊长度为2103米,主体分为电力舱和综合舱两箱室,标准断面尺寸为6.4×4.6m,基底处理预制管桩7.1万米、水泥搅拌桩5.3万米,基坑支护SMW工法桩3.05万方、钢板桩7203吨、高压旋喷桩2700米、灌注桩4454米、砂石挤密桩4855米。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约3.5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09亿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其中申请疫情特别国债资金6500万元)。
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物资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施工所需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45号)。
2.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物资为 水泥 。包件划分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水泥批发及零售经营资质,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
供货能力满足施工现场所需。
3.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供应产品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其2018年至2020年期间项目的水泥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2018年1月之后新签或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单份合同
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提供其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不少
于2份。
3.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8)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注册事宜请联系网站客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1日 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响应栏填写投标联系人信息时须勾选下方“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10月11日17:00。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一包一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此费用汇入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见本公告9.3,可以对多个包件费用合并汇款),要求在汇款单上写明汇款用途为标书款并备注招标编号和所投包件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上述要求在鲁班平台进行响应并电汇标书款后,将下述资料发送至招标组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指定邮箱:ztwjwzzbjyzx@126.com,联系人:招标中心,联系电话:****-********):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2)银行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回单扫描件;
(3)“购买标书开票信息登记表”(参见“附表3”,请务必在信息登记表的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并提供PDF格式扫描件);
(4)投标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人收到邮件信息并经核实后,24小时内在鲁班平台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请投标人登录供方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将编制好的全套签字盖章的书面投标资料(正本)制作成PDF版投标文件,在该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鲁班平台对所有上传该平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资料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标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0日9 时30分。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非PDF格式投标文件)的,鲁班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投标人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在开标后1周内,各投标人将与PDF版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不影响鲁班平台开标)。投标人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公告“招标人信息”中公布的地址和收件人。(寄出及收到时间以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查询结果时间为准,邮费由寄出方支付,招标人拒绝接收到付方式邮寄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寄送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开标
6.1时间:2020年10月20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洞井铺中意一路646号(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6.3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步实施网络开标。各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有参加现场开标的需要,请至少在开标3日前通过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方式书面告知招标组织人。
开标后,勾选自动解锁功能的,系统将自动解锁,未勾选自动解锁的请投标人自行解锁鲁班平台的报价,所有报价解锁完成后,招标人在鲁班平台公布开标报价记录。在公布开标报价记录前,无故不完成报价解锁操作的投标人,视为无投标报价。投标人受客观条件影响,不能及时解锁报价的,可在开标后向招标组织人联系,告知解锁密码后,委托招标组织人操作解锁。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http://)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江东新区规划13号路(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中铁五局 联系人:周志东
电话:176*****987邮箱:********91@qq.com
9.2招标组织人: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
联系人:招标中心电话:****-********邮箱:ztwjwzzbjyzx@126.com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联系人:周志东电话:176*****987邮箱:********91@qq.com
9.3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户名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0018
备注: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必须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中“(非转汇行)”的括弧字符必须使用全角字符。
10.附件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件2:购买标书开票信息登记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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