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北郊污泥处置厂现状地块地上建、构筑物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北郊污泥处置厂现状地块地上建、构筑物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Q202009-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北郊污泥处置厂现状地块地上建、构筑物拆除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北郊污泥处置厂现状地块地上建、构筑物拆除项目。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原北郊污泥处置厂址内;

2.3范围:甲方指定的建筑物、结构物及基础,附属的围墙、围挡等,并按甲方现场要求拆除相应建筑。具体包括拆除北郊污泥处置厂现状的地上建、构筑物、电缆、管道、设备等,大致有综合处理车间、除臭生物滤池、变配电室、综合楼、化验室、机修仓库、车库、水源空调站、传达室、警卫室、水源空调站取水泵房、地磅站、挡土墙、1~3#应急区、污泥脱水车间、好氧发酵车间、食堂、污泥传输加压间、污泥稀释车间等的地上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拆除后剩余残值由发包人自行处置。

2.4 工程预算:133.0939万元。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至少具有一项同类或类似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及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7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及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听溪路与畅溪街交汇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51*****27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6*****149



标签: 拆除 构筑物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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