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公园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南湖公园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宜西发改投【2020】114号文件,南湖公园景观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市西陵区园林绿化管护中心,招标代理为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南湖公园景观改造工程项目,改造面积约15200平方米。园建部分:硬质铺装881平方米、成品座椅30组、健身器材4组、雕塑1个、管理用房1处;植物部分:园内乔灌木调整74株、灌木295株、景石新增7组、新栽彩色植物6468.7平方米、草皮973.3平方米;弱电部分:安装59处摄像头的监控系统;给水部分:D20快速取水阀13处的供水交管系统。
2、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地点:南湖公园。
5、建设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印有二维码);(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的市政类专项信用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总分分值及信用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80分。)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4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09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西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育才路21号,得胜街商校斜对面)301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09月3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西陵区园林绿化管护中心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128号
联系人:杨宗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0楼
联系人:欧阳喆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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