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塑胶训练场二次招标公告

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塑胶训练场二次招标公告



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塑胶训练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塑胶训练场项目二次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市支队下拨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塑胶训练场项目二次, 项目地点: 清河县(甲方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45日历天 ;本项目最高限价:486234.69元(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资格性审查标准)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业范围;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续、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01 00:00至2020-10-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项目负责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续等相关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上述资料一套复印件装订并加盖公章,到清河县事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要求报名提交材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审核通过后进入“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根据相关要求获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0-23 10: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 地址: 清河县
邮编:

054800

邮编: 054800
联系人:

马中志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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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scgszb@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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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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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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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训练 塑胶 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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