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辅助服务的 招标公告

税务辅助服务的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税务辅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税务辅助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26-243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1297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适应自贸区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高水平服务,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协助税务部门做好自贸区保税区域内税收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5、交付地址:保税区税务局辖区(主要分布在外高桥保税区、浦东机场保税区)

6、交付日期: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6916100.00元(国库资金:69161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9、最高限价:691.61万

10、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1、项目联系人:宋轶

12、电话:58695558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9-3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1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经网上审核通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30 17:00:00至2020-10-14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操作方法,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登记后下载并保存磋商文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0-23 11: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0-23 11: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401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除密封于商务标内外,还应单独再准备一份,无需密封)。(3)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大型企业可以投标,中小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基隆路9号 地址: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19楼
邮编:200131 邮编:200011
联系人:宋轶 联系人:夏惠芳
电话:58695558 电话:13621720446
传真:58695558 传真:510191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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