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让线铁路平改立配套地面辅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通让线铁路平改立配套地面辅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通让线铁路平改立项目配套地面辅路建设工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性质:
新建建设批准部门: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来源:
市政府投资(万元):3720.0,建设单位:
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地点:
大庆市大同区林源路、让胡路区长青路建设规模:
本次地面辅路工程的建设是K379(林源南路)、K414(长青路)道口平改立项目的地面道路配套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新建长青路,城市次干路,道路长1000米,沥青砼路面,辅路宽为6.5米,分为东、西两段;新建林源南路,城市次干路,道路长1380米,沥青砼路面,铁路以西两侧地面辅路宽度为6.5米,铁路以东两侧地面辅路宽度10米;另设交通标志、灯岗、雨排、路灯。批准文号:
庆发改发【2018】15号计划投资:
2889.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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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括的单(子)项工程信息 | ||||||
编号 | 名称 | 工程类别 | 工程规模 | 工程特征 | ||
面积(平方米) | 长度(米) | 其他(按标准单位填写) | ||||
2018B********01 | 通让线铁路平改立项目配套地面辅路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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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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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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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人数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本工程不接受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黑建函〔2019〕508号)处理意见列入“不得在黑龙江省承揽新的工程”和“记入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和人员投标,自该通报发布之日计起。 4、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5、企业和人员证件信息验证有效期按照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通知执行。该通知可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部门-城乡建设信息中查询。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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