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气象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项目

海安市气象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市气象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0967(CS158)

项目名称:海安市气象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80 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等相关产品的销售与安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 9月30 日至2020 年 10月16 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9:00(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6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见面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安市气象局  

地址:海安市黄海大道中36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凌和稳 ****-********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联系方式:见本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编制: 张蓉蓉****-********

开标评标组织:政府采购部 ****-********

****-********

****-********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徐飞翔 152*****971

丁志祥 186*****561


附件:
海安市气象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预警 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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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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