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85.4%股权招标公告
太平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85.4%股权招标公告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郑秋楠 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耿鹏 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名称 | 太平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85.4%股权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B座21层22C)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跃 |
成立日期 | 1995-06-05 | 注册资本 | 3150.00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8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拍卖业务;文化艺术品的鉴定、估价;开展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职工人数 | 8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天津一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5.40 | ||
德银世纪(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4.6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19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4.15 | -164.05 | -164.0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36.97 | 1613.66 | -176.68 | |
审计机构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0年08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54.86 | -171.83 | 143.6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2.67 | 45.66 | -33.00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天津聚伟律师事务所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0-06-30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0-09-14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3.36 | 89.24 | |
负债总计(万元) | 61.29 | 61.29 | |
净资产(万元) | -17.93 | 27.9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3.87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本次评估结果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亦未考虑委估股权控股权溢价因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且我们的评估结论仅用于为天津一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太平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85.4%股权提供价值参考,并不作为未来收益等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2、本评估报告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所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以外的权益或义务,如或有收益(账外)资产及或有负债。3、本次评估未发现未决事项和法律诉讼事项。4、本次评估未考虑未来经济行为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的影响。5、企业的两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投资,其中:(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北京海象世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太平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系替北京恒银中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持,截止2020年06月30日,未实际出资,受条件限制也不能取得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故本次评估按照账面值进行列示。(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天津市太平洋拍卖有限公司,太平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应认缴出资100.00万元,截止2020年06月30日,未实际出资。该公司长时间未开展经营活动,受条件限制也不能取得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故本次评估按照账面值进行列示。6、太平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及全国艺术品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是中国AA 级拍卖企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守信企业。是被国家文物局第一批批准核发一、二、三类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企业,是被财政部、北京市海关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入围的拍卖机构之一。具体资质证书如下:序号 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颁证日期 1 文物拍卖许可证 京文物拍字(2016)第00010号 2016年9月30日-2026年9月29日 2 拍卖经营许可证 **************** 2019年3月13日-2025年6月4日 7、被评估单位截止基准日资产合计433,642.87元,负债合计为612,903.68元,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8、本次评估事项中,被评估单位历次股权变动未进行审计,评估,项目备案等。9、企业其他应收款中,存在10年以上账龄的个人借款等,虽然账龄时间较长,但无确凿无法收回的证明,以核实后账面余额确定为评估价值,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性。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太平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尚持有天津一德集团有限公司债务共计356540.38元。 |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详情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附件:职工安置方案.pdf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一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华苑产业区物华道8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常志武 | 成立日期 | 1999-07-22 | |
注册资本 | 1048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2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5.40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8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 批准日期 | 2020-07-1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太平洋拍卖国际有限公司股权出清事项的批复 | |
决议文号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太平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85.4%股权 |
转让底价 | 23.87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挂牌公告期间,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太平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土地、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2、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7万元交易保证金缴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3、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相应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4、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在非转让方原因的前提下,如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依交纳的保证金为限,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各方应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按照交易中心的规定参与竞价的,或参与竞价时对底价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存在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的;(6)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原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8、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基础服务费和增值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7.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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