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股权招标公告
2.6%股权招标公告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所 机构联系人:邹鹏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邹鹏 联系电话:022-******** 部门负责人:袁颖 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名称 | 天财晨曦(北京)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2号1幢一层103-10室) | 法定代表人 | 蒋军 |
成立日期 | 2004-11-09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W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家庭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12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蒋军 | 92.02 | ||
蒋勇 | 2.70 | ||
天津财经大学 | 2.60 | ||
蔺国岩 | 1.00 | ||
侯岩松 | 0.84 | ||
黄书顺 | 0.84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19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72.504783 | 133.088662 | 133.15887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74.829339 | 182.918617 | -8.089278 | |
审计机构 | 北京永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020年08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5.816508 | -40.976696 | -40.93460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0.549052 | 189.621194 | -49.072142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天津澍泽律师事务所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天津华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9-12-31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0-09-14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74.83 | 23.39 | |
负债总计(万元) | 182.92 | 32.99 | |
净资产(万元) | -8.09 | -9.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0.2496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一)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现金账面余额 189,857.30 元,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关于就资产盘亏、账务调整等事项的决议》,此笔款项是蒋军的个人借款,使用后余额由蒋军个人保管, 被评估单位实际并无现金存放,此笔金额按实际款项性质调整计入 其他应付款-蒋军中。(二)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 1,308,953.53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 23,945.32 元,与账面值差额 1,285,008.21 元,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关于就资产盘亏、账务调整等事项的决议》,两者差额 1,285,008.21 元是蒋军的个人借款未及时入账导致,被评估单位未提供银行余额调节表,基准日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 单差额按实际款项性质调整计入其他应付款-蒋军中。(三)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关于就资产盘亏、账务调整等 事项的决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账面余额 39000.00 元。后该公司于 2020 年将发票退回,被评估单位开具负数发票冲回。该收入为技术服务收入,无对应的成本。故该项应收账款评估为零,与之对应的增值税及附税予以冲回。(四)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103,660.00 元,账面净值 482.56 元,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关于就资产盘亏、账务调整等事项的决议》,固定资产为多年前购入的电脑等电子设备,未按具体明细入账,多年前已盘亏,未做账务 处理。故固定资产评估为零。(五)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被评估单位共取得 12 项软件著作 权,账面值为零。具体见下表:序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取得日期证书编号1混凝土车辆智能调度系统 APP(IOS 版)2.0.02020/3/3软著登字第 ******* 号2混凝土车辆智能调度系统 2.0.02020/2/19软著登字第 ******* 号3混凝土车辆智能调度系统 APP(Android 版)2.0.02020/2/19软著登字第 ******* 号4天财晨曦微达惠心智慧工地管理系统 APP(IOS 版)V2.1.52019/2/23软著登字第 ******* 号5天财晨曦微达惠心智慧工地管理系统 APP(Android版)V2.5.02019/5/30软著登字第 ******* 号6天财晨曦微达惠心智慧工地管理系统 V2.02018/12/10软著登字第 ******* 号7天财晨曦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 V1.02017/11/30软著登字第 ******* 号8天财晨曦施工项目经济管理系统 6.02017/3/24软著登字第 ******* 号9天财晨曦施工项目责任成本内控系统 V2.0 2013/12/5软著登字第 ******* 号10天财晨曦施工项目全面预算管理系统 V2.02013/12/5软著登字第 ******* 号11天财晨曦施工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系统 V1.02010/4/9软著登字第 BJ26649 号12天财晨曦企业经营财务分析系统 V1.02006/7/3软著登字第 056163 号根据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关于就资产盘亏、账务调整等事项的决议》等资料,这些软件著作权为日常工作中形成的附属品,无单独成本,未用到公司经营业务中(以前未用到,今后亦不会到),未给被评估单位带来过任何经济效益,预计未来也不会 带来经济效益。(六)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天财晨曦(北京)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财务报表实收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说明“我公司验资报告遗失,实收资本相关会计凭证因时间久远无法找到”。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资料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财经大学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法定代表人 | 刘金兰 | 成立日期 | 1958-06-06 | |
注册资本 | 130451.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所属行业 | 教育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X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60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2020-06-3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市教委关于同意天津财经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 |
决议文号 | 津教政办【2020】72号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财晨曦(北京)软件有限责任公司2.6%股权 |
转让底价 | 5.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人民币 1 万元支付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交易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家以上(含两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被确认的最终受让方,其竞价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相应交易价款。 3、本次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规定期限内支付交易价款的。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其后果,不得以此向交易中心、标的企业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提起主张。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只提供协助,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受让方需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股权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盈、亏和债权债务及风险由受让方按最终持股比例承担。9、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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