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庆元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庆元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庆建招[2020]30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庆元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庆发改投[2019]148号、庆发改投[2020]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庆元县环卫处和庆元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施工(PC)总承包、委托运营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387.9万元,用地面积54.8亩,建(构)筑占地面积17659.48平方米,建(构)筑面积17304.77平方米,处理规模为生活垃圾200t/d,餐厨垃圾和粪便20t/d,工厂废弃物(非危废)15t/d。垃圾处理工艺采用“预分选+干式厌氧发酵+快速生物干化+外运处置”。项目地址位于庆元县竹口镇黄坛村大片山场山坳内(正在建设中的竹口垃圾填埋场西面)。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卸料大厅、垃圾暂存间、分拣厂房、干式厌氧发酵仓、干式厌氧进出料堆房间、干式厌氧发酵进料间、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粪便预处理车间、好氧发酵间、沼气净化车间、除臭车间、变配电间、管理用房、消防水池;项目设备设施:粗分选系统、干发酵系统、沼气净化发电系统、快速生物干化系统、再筛分系统。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热解气化及发电设备设施。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期工程。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PC(即:施工、设备采购安装)+O&M(即:委托运营)模式。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1)PC模式:一期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建构筑、设备设施、生产系统等的PC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厂址红线内所有项目的设备设施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性能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的指导工作;竣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全面验收、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2)O&M委托运营:1)综合处理处置厂内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包括惰性物质外运;2)垃圾分选后的可燃物外运至垃圾终端焚烧处置。垃圾接收范围:除了接收庆元县建成区的生活垃圾,还接收竹口镇、黄田镇、隆宫乡、安南乡、淤上乡、百山祖镇、五大堡乡七个乡镇的部分生活垃圾。(3)垃圾终端焚烧处理费:承包人负责生活垃圾终端处置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2.3 工期要求(1)建设工期:365日历天(包括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从开工令发出之日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2)试运行服务期:所有设备系统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带负荷试运行合格,且处理量和各项技术参数均达到设计要求后的次日开始,环保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止;(3)委托运营服务期:8年(环保专项验收通过之日次日开始)。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A)施工单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设备供应商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备供应能力;(C)委托运营商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受托运营能力;投标人可选择(A)或(A)+(B)或(A)+(C)或(A)+(B)+(C)组合进行投标。3.2投标人自2017年9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3投标单位、法人及总承包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的法人和拟派总承包负责人)自2017年9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为准)。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壹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3.5投标人拟派运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工程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6其他人员:2名专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7投标人具有垃圾处置业绩,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粪便,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中须体现垃圾处置范围,原件备查。投标人控股公司的业绩可以作为投标人的业绩,但需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3.9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规定,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将于 2020 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4.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庆元县环卫处,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10月21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 30分至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17室(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庆元县环卫处 招标代理: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庆元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庆元县东环路17号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1幢1306室庆元县濛洲街137号邮 编:323800 邮 编:310012 联 系 人:沈继军、胡于森 联系人:王琳燕,宣嘉莹 电 话:****-*******、****-******* 电话:****-******** 2020年9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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