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局集团公司管内客运车站座椅扶手租赁项目招商招商公告

昆明局集团公司管内客运车站座椅扶手租赁项目招商招商公告


昆明局集团公司管内客运车站座椅扶手租赁项目招商

招商公告

一、招商条件

昆明局集团公司管内客运车站座椅扶手租赁项目招商已获批准,招商人为昆明铁路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招商代理机构为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经批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进行,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符合要求的竞商人参加本次招商。请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认真阅读招商公告及招商文件,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局集团公司管内客运车站座椅扶手租赁项目招商(项目编号: XNZB2020-0275-0123ZB)。

2.2招商范围:

中商人租用招商人设备,用途为在座椅扶手上安装旅客服务智能终端,面向旅客开展旅客服务及有偿充电服务。设备数量及位置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预计租赁数量(台)

设备地点

招商底价

(元/台.年)

1

车站座椅扶手

350

沪昆普速(宣威站、曲靖站)

100.00

2

车站座椅扶手

260

盘西线(红果站)

100.00

3

车站座椅扶手

230

南昆线(石林站、师宗站、罗平站、威舍站)

100.00

4

车站座椅扶手

750

云桂客专(石林西站、米勒站、普者黑站、广南站、富宁站)

100.00

5

车站座椅扶手

50

大丽线(鹤庆站)

100.00

6

车站座椅扶手

100

昆广大线(广通北站、禄丰南站)

100.00

7

车站座椅扶手

550

昆玉河线(玉溪站、建水站、蒙自站、屏边站、河口北站)

100.00

8

车站座椅扶手

750

沪昆线(昆明站)

100.00

9

车站座椅扶手

1160

南昆客专线(昆明南站)

100.00

合计

4200



注:(1)拟定招商底价为(含税)100元/年.台(第一年),竞商人报价不得低于招商底价。

(2)上表中所涉及的车站及座椅扶手预计租赁数量将作为此次招商的参考,最终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租赁数量按照中商单价进行结算。在履约期间,中商人可根据其租赁需求对上表中未列出的车站或新建客运车站进行数量调整,但前提均需得到相关审批后方可执行。

2.3经营业态:在座椅扶手上安装旅客服务智能终端,面向旅客开展旅客服务及有偿充电服务,在租赁期内,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项目及附属设施的性质、位置、规格和用途,招商人不参与中商人的经营,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中商人自负盈亏。招商方不组织现场踏勘,一旦报名参加招商,即视为对座椅扶手租赁的位置、现状等已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

2.4租赁期限:招商方将与中商单位签订为期 3 年的《客运车站座椅扶手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合同履行没有违约,客运服务质量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可优先续签三年合同,且顺延期内每年的固定收益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按照10%的比例逐年增加,收益分成的分成比例不变。

2.5项目收益 :项目收益由固定收益+收益分成两部分构成。固定收益是指招商人依照约定享有的固定保底收益金,不受中商人租用招商人设备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状况影响。收益分成是指在中商人租用招商人设备开展经营活动期间,项目营业收入的20%超过固定收益部分,招商人依照约定,按照20%的比例进行的收益分成。

注:(1)合同签订三年,固定收益按10%的比例逐年增加,即项目租赁第二年,第二年的固定收益在第一年基础上递增10%;项目租赁第三年,第三年的固定收益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10%。收益分成的分成比例不变。

(2)中商人营业收入的计算基数包含手机端咨询发布推广及向旅客提供有偿充电服务项目服务费用,中商人需向招商人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及有关财务报表。

2.6付款原则: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本季度固定收益。若中商人在合同签订后未按期支付本季度固定收益,招商人则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中商人在招商人提供的座椅扶手上设置的所有设备设施且不得损坏。

2.7 设备要求:招商人不提供外接电源、车站地面开槽布线的条件,中商人若采用蓄电池解决设备用电问题,座椅扶手终端设备蓄电池需采用聚合物锂电池,具备无强电触电隐患,满足国家规定低于36V的安全电压。

2.8包件划分:本次招商共划分为1个包件。

三、特别说明:(请仔细阅读)

3.1本次招商项目合同签订前中商人需无条件按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3.2旅客服务智能终端涉及到的采购、运输、安装、线路、网络、电费、网费、设备更新维护、人员工资等一切费用支出由中商人负责和承担。使用旅客服务智能终端充电机柜所产生的电费按实际用量计算,按季度结算并由中商人支付给(供电单位) ,电费标准以各站点铁路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3.3竞商人中商后,须在7 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对接签订《车站座椅扶手租赁合同》,竟商保证金将按《车站座椅扶手租赁合同》约定转为履约(安全、质保)保证金,双方按签订的《车站座椅扶手租赁合同》履行责任权利;如中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车站座椅扶手租赁合同》,因中商人违约,则竟商保证金归招商人所有,如有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由招商人将中商人名单报招商人上级列入黑名单。未中商的竞商人,在15个工作日将保证金无息退还到未中商的竞商人原账户。

3.4经营期内产生的维护费用或间接费用等由中商人全部承担。

3.5参参加竞商人,均视为对一切招商物现状及所有合同条款认可。

3.6报名成功后,主动放弃招商项目的公司,三年内不得再次参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项目。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4.1竞商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2竞商人须具有完成项目的相关经营资质,且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3竞商人须接受本招商项目的底价、付款条件、费用支付条件及《车站座椅扶手租赁合同》条款。

4.4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五、竞商要求

5.1竞商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内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未缴纳竞商保证金者不具备竞商资格。竞商保证金:金额¥2600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5.2中商主体:合同签订主体、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必须是中商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

六、招商文件的获取

6.1招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A座26楼2606室),竞商人需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法定代表人到现场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6.2招商文件每份售价¥600.00元/份(大写: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竞商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招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A座26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彩云电子招标采购网(http://www.caiyunzhaobiao.com)、中国铁路95306网(http://wzcgzs.95306.cn)及昆明局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商务平台(www.kmrgc.cn)上发布。招商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商公告及招商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昆明铁路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官渡区塘双路2号自由港大厦2楼

联 系 人: 刘杰

联系电话:****-********

招商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A座26楼

联 系 人:马天成、唐洁、杨丽

电话:****-********转606

电子邮箱:********02@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商 项目招商 租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