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双港还建点(D地块)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双港还建点(D地块)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大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双港还建点(D地块)地质勘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双港还建点(D地块)地质勘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2012〕B179号计划下达函要求,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WHXD-DY********
2、采购项目名称:大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双港还建点(D地块)地质勘察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站前大道北侧、106国道西侧双港还建点(D地块)地质勘察。
二、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有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并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近三年已完成类似规模工程业绩(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在中标公示期间由交监局对中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5、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须经企业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并出具公证书原件。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是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带法定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定代表委托人代理报名的,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投标供应商需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详见附件十三)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时须带原件。(详见附件十二)
四、供应商可在2012年8月29日起至2012年9月6日(工作时间)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8日上午9:30 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309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9月18日上午9:30时
八、开标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采购人: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太发 联系电话:138*****199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经理 联系电话:135*****3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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