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项目

项目编号:JNGP/2012/X0207(S)

采购人:济宁市国土资源局

一、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应具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4. 技术力量强,具有类似工作经验,且社会信誉较好;

5. 熟悉济宁行政区内地质条件,承担过至少一个山东省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项目;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

1. 资质材料: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职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承担过的至少一个山东省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合同。

以上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提供或缺项提供的均不予评审。

2. 业绩资料:单位技术力量简介、单位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方面的主要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情况简介等。

3、规划设计书:规划主要目的及任务、区域环境地质条件及地质灾害现状、主要工作部署及进度安排、工作方法及技术路线、组织管理及保障措施、预期成果、经费预算明细表等。

以上资料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封装要求递交。

三.技术规格要求

济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深入查、全面防、重点治”的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思路,充分利用我市近几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过程中积累的资料,对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就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监测预警、重点治理搬迁、应急避险、科技创新与应用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做出切合实际的筹划和安排,为分地区、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地质灾害的防范与治理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和指导。

本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成果包括:《山东省济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稿)》、《山东省济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改编制说明》和附图等。文件编制依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纲要〉和〈山东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改说明编写提纲〉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2〕60号)要求进行。

备注:

欲响应或参与济宁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未注册的报价单位,应首先阅读政府采购文件中的“报价单位注册须知”,然后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办理网上登记注册,随后提供工商注册相关原件、税务登记相关原件、法人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以上证照均为通过相关部门年检的有效证书,非法人无需提供法人证书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原件)以及表格、电子文档等(详见济宁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报价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报价报价单位须经济宁市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查询并审核通过。如报价单位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报价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

2. 报价单位须提供第二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已经本项目的总报价和明细费用组成;且报价单为印刷体,手工填写的不予评审。

3. 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以密封形式报送;否则不予评审。与报价文件一同递交并密封的还应当有递交保证金时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报价文件的密封袋上必须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不得出现报价单位的信息,否则不予接收;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书写有误的,责任自负。

5.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6.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0000元;

7. 报价单位报价时须提交保证金2100元

8.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确保报价保证金汇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9. 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递交银行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予评审;

10. 缴费账户:

账 户: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市运河支行

账 号:***************

地 址:济宁市琵琶山北路贵和花园酒店向北路西

11. 报价保证金必须由报价单位账户转出,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2. 成交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履约并验收合格后,凭采购人出具的履约完毕证明、中标人开具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收据及账号信息无息退还;未成交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报价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流程:报价单位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点击左侧“保证金退还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

13. 合同价款在成交单位向甲方提供规划修编成果,并验收合格后四周内一次付清。合同价款凭采购人验收单及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付款通知书由采购人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向成交报价单位支付;

14.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 9月12 日下午15︰00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磊 联系电话:*******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淳亦 联系电话:****-*******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电话:******* ******* *******

地 址: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服务窗口

政府采购服务台

具体详情请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action

济宁政府采购网站: www.jnzfcg.gov.cn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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