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东、西片区)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吉国土资开发【2011】68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配套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内容、计划工期:
标 段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及建设内容 计划工期
14标段 东片区湾龙乡湾龙村 28.86公顷的土地平整、配套农田水利工程、田间生产路工程及设备购置 2012年9月28日至2013年 10月 30日,397日历天
15标段 东片区湾龙乡兴安村 农田水利工程和田间生产路工程
16标段 东片区新合镇新春村、河洼村 143.28公顷的土地平整、配套农田水利工程、田间生产路工程及设备购置
18标段 东片区新合镇新兴村 23.53公顷的土地平整、配套农田水利工程、田间生产路工程及设备购置
19标段 西片区黑山头镇黑山头村 16.14公顷的土地平整、配套农田水利工程、田间生产路工程及设备购置
24标段 西片区山城镇龙山村、河南村、华丰村 42.83公顷的土地平整、配套农田水利工程、田间生产路工程及设备购置
25标段 西片区小杨乡古城村 169.36公顷的土地平整、配套农田水利工程、田间生产路工程及设备购置
2.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行业《土地开发整理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企业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公告的方可投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和吉建管【2007】17号文件要求,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持有入吉备案证明书,并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就本项目上述标段同一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30日至2012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外省企业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含图纸)每标段售价:2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王先生 赵女士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蔡璠玙 李慧
电 话:
****-******** ****-********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