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SJ-202008SY-007003的澄清文件
HBSJ-202008SY-007003的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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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JMZHPG_SY_SG[SY]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阳逻国际港集装箱铁水联运二期项目(武汉港武湖港区铁水联运集装箱码头工程)施工A标段(招标编号:HBSJ-202008SY-********1)有关问题做出澄清,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附录6“其他人员要求”显示不全。 请问是按招标文件P17-P18页,显示的4个人的要求(3个专业工程师、1个试验检测工程师),还是按网站招标公告中的显示的12个人的要求(专业工程师3人、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测量工程师1人、质检工程师1人、安全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5人)? 回复:此处因系统原因,显示不全,以网站招标公告中显示的12个人要求为准。 (2)招标文件P60页评标办法“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师、房建工程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工程师、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有符合业绩的每人得0.1分,最高0.8分。此处要求6个人,最高得0.6分。 请问:(1)此处要求的8人是否应对应网站招标公告中的“专业工程师3人、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测量工程师1人、质检工程师1人、安全负责人1人”+此处要求的“施工负责人1人”这8个人有符合业绩的每人0.1分,最高0.8分?请明确。(2) 请问此处要求的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中的“施工负责人”,有何具体的岗位职称要求? 回复:(1)岗位为6个,按人数加分,某些岗位可以设置多人。(2)未要求,投标人自行安排。 (3)招标文件P14页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工程内容及指标,则需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明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但P24页投标人须知里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P58页工程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明文件”,此处未提到业主证明。 请问招标文件中企业和人员业绩的证明材料是否都应按P14页的要求来提供? 回复:业绩要求提供的材料以P14页招标公告上的要求“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工程内容及指标,则需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4)请问招标文件P59页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以交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以上资料均无法证明,应额外提供业主证明并附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请问此处要求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是否应填写在“项目经理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的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处? 回复:是的。 (5)企业和人员业绩,由于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以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开具的“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来作为验收依据的。 请问“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竣工验收证书”可否视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业绩验收时间按“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回复:业绩验收时间以“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6)请问当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时,“竣工图纸”,是否可以作为项目关键指标的补充? 回复:不可以。 (7)请提供固化工程量清单; 回复:已提供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做如下补充,如果与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说明不一致或者有矛盾,以本次补充说明为准: 1、本工程水工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2008年12月22日交通部颁布的《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271-2008)进行编制;土建及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进行编制。 水工工程和土建及安装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分别编制后按汇总表格式(见附件)进行汇总。 2、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以固定金额形式全部列入水工工程量清单一般项目清单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土建及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中不再计取。 3、工程量清单中的一般项目清单做出修改,删除“规费”,新的一般项目清单格式已在附件中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 (8)工程量清单中侯工楼清单第28项“钢筋连接接头”单位为t,请问是否有误; 回复:单位应为个,请投标人在报价清单中自行更改。 (9)请明确用水、用电具体接入位置? 回复:接入位置及方案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已有描述。 (10)请明确项目驻地布置于何处?业主是否有指定场地提供给投标人? 回复:项目驻地布置及场地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 (11)设计文件中的真空降水强夯施工工艺是否为处于保护期内的专利方法?能否提供该降水系统的详图以供投标参考。 回复:设计文件中,降水工艺断面图及降水方式为示意,投标单位可根据所掌握降水工艺具体进行调整,最终方案由设计院根据典型实验结果确定,效果检验以设计文件中降水及强夯检验指标要求为准。 (12)码头平台现有起重设备是否要拆除?如要拆除,请明确拆除部分是否包含在本合同范围以内并明确拆除时间。 回复:现有起重设备需要拆除。拆除部分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 (13)2#引桥后方陆域现有厂房是否要拆除?如要拆除,请明确拆除部分是否包含在本合同范围以内并明确拆除时间。 回复:2#引桥后方陆域现有的所有活动板房、移动雨棚、变电所、临时用房等均需拆除,拆除部分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请投标人将此项工作产生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具体拆除时间待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商定。 (14)铁路装卸区范围内的苗木,是否由业主负责进行清理;如投标人清理,请业主增加此处清表费? 回复:铁路装卸区范围内的苗木清理由投标人在报价清单“铁路装卸区清除表土”中综合予以考虑。 (15)如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公告附录中:“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和“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所载明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武汉中远海运港口码头有限公司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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