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实验学校建设的招标公告
东城区实验学校建设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名称
睢宁县东城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东城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0】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睢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县东城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中央大街北侧、钢铁路西侧、渭河东路东、永安东路南。
2.1.2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建筑物面积4452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4938.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设计工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同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睢宁县东城区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五通一平、物资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江苏徐州、校园内配套的风雨操场、道路、市政、绿化、强电、弱电及智能化等附属工程以及教室、多功能厅、食堂等装修工程直至综合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及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作。
三、公告时间
2020/10/2--2020/10/13
四、招标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信 服 务 公 司 ” 专 栏 ,咨 询 电 话0516— ********、****-********;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 ****-********);
(3)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4投标申请人业绩: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项规定(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项规定(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9 月 30 日至2020年 11 月 6 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11 月 9 日 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睢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勤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濉河路 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宁六路606号3177室
邮 编:2212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王晓娟 联 系 人:卢笛
电 话:158*****789 电 话:18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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