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朝霞东路西段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及其配件(第二次)招标公告

通州区朝霞东路西段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及其配件(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通州区朝霞东路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及其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以选定供货人。
二、通州市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
三、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及其配件,规格为:De630,全长约620m,合同估算价约1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工程地点:通州区朝霞东路西段;
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付工程总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总款的30%,朝霞东路工程审计后付清。
4、供货周期:依据工程进度供货;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的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生产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4、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或采用国际标准确认证证书,产品技术先进,质量优良。
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及时供货能力,确保中标后及时供货。
6、省级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2年9月7日上午9:00至11:00到通州区招标投标管中心大厅报名(通州区银河路58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报名时需携带: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论证;
2、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二年类似规模材料供应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4、相应生产标准及产品资料;
5、检测报告、质量认证证书、质量标准、技术参数等资料。以上内容请提交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七、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招标人将根据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并结合考察情况,到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八、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9月7日上午11:00。
招标人:南通江海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通州市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区金通路106号 地址:通州区交通路43号
联系人:瞿先生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132*****800 联系电话:138*****868
2012年8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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