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缙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摸排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关于缙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摸排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缙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摸排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缙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摸排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要规格描述:说见招标文件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要求对“2020年8月28日、9月23日、9月29日省部下发的3批数据共17075图斑”开展摸排工作、以及影像图制作,并及时完成数据填报、录入、归档、上报。由于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一张图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前期由“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担建设,同时该供应商承担过缙云县“第二次、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历年土地变更调查、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调查等与本次工作相关的的技术服务。 论证小组调研讨论认为:本项目任务时间要求紧、内容多、工作量大,为及时、顺利、按时完成省、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原承接相关系统建设和服务的主体继续承担,向“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本项目服务,具合理性、无歧视性,符合《政府采购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创业大厦10楼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0月08日至2020年10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135*****683

传真:/

地 址: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南路7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姚新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缙云县财政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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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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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整治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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