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机具入围供应商公开选型项目第六、十、十一、十二、十三包再次资格预审公告

出纳机具入围供应商公开选型项目第六、十、十一、十二、十三包再次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纳机具入围供应商公开选型项目第六、十、十一、十二、十三包再次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编号:JITC-1205WW0952)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纳机具入围供应商公开选型项目进行公开选型。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预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入围选型且满足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参加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后续程序(包括产品测试、入围谈判及评审等程序)。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纳机具入围供应商公开选型

  再次进行资格预审分包如下:

  第六包:纸币光谱分析鉴定仪

  第十包:塑封机

  第十一包:硬币清分机

  第十二包:硬币包装机(大型)

  第十三包:硬币包装机(小型)

  注:

  1) 申请人对本项目可提交一个或多个包的响应,但每个包只允许响应一个型号的货物,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2) 申请人须对本项目每个包内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3) 申请人的响应以包为单位,协议、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不允许拆包响应。

  二、采购编号:JITC-1205WW0952

  三、项目情况

  (一)选型内容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纳机具进行选型,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两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产品的供货资格。在选型有效期内,如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本项目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实际使用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货物。

  选型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

  供货范围:全国供货。

  选型有效期:2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选型流程: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 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 供应商须按公告要求在代理机构处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 由评审委员会对在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

  第二阶段:产品测试

  4)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将被邀请参加测试,并获得测试文件。

  5) 各供应商须按照测试文件要求,递交样机。

  6) 只有产品测试合格的供应商才有资格进入项目后续程序(入围谈判及评审等程序)。

  第三阶段:入围谈判及评审(包括初步评审、最终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

  7) 向测试合格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函,通知其进入本项目入围谈判及评审阶段,并由代理机构向其发出入围供应商公开选型采购文件。申请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申请文件。

  8) 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价格部分、产品技术部分、服务部分等。

  9) 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参加谈判,并在谈判后递交最终报价和相关承诺。根据谈判结果,评审委员会将对参与谈判的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候选人。

  10)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选型流程各步骤供应商数量规定如下:

  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数量 通过测试的供应商数量 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数量 入围供应商数量

   不限 不限 不多于5家/包 不多于3家/包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4.1 通用要求:

  1) 申请人(包括原厂商)须为在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供货的申请人(即货物的原产地在港澳台、其他国家及地区),申请人应是原厂商的中国大陆注册公司,如果该原厂商在中国大陆地区没有设立公司或其公司不开展销售业务,允许其大陆地区代理商(原厂商与代理商的关系是唯一的)参与本项目,代理商代理其所投货物的起始时间应不晚于2009年8月1日,代理范围覆盖中国大陆地区,代理期限到期日不早于2015年7月31日。

  3) 中国大陆地区供货的申请,申请人须是原厂商。

  4) 对于非原厂商直接申请的情况,原厂商和代理商必须共同对其提供设备的直接保修和服务进行承诺,并承担连带责任。

  5) 申请人和原厂商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

  6) 申请人(或原厂商)必须拥有国内专有的设备技术支持中心和零部件库,拥有热线支持电话,具备7*24小时服务能力,并有在线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的在线技术支持,有完善的多级支持架构,完善的服务体系;必要时,通过技术支持中心能够直接找到工厂的相关硬件设计人员或实验室相关软件模块开发人员,获得他们的技术支持。

  7) 申请人和原厂商应共同保证,采购人在使用申请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申请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与原厂商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8) 申请人须从代理机构获得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同一分包。若同时参加,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至多选择一家申请人通过响应。

  4.2 特殊要求(按照分包审查):

  1) 申请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下表数量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折算价以资格预审当天的汇率中间价计算(中国大陆地区以外注册的企业不受本项限制)

  包号 6 10 11 12 13

  注册资金

  下限(万元)1000 1000 1000 1000 500

  2) 各分包申请人(或原厂商)在中国大陆地区应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在中国大陆地区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设有不少于30家的有效服务网点,同时具有硬件、软件服务和培训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有效服务网点指由原厂商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所投设备软硬件的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零部件、备用机的网点(申请人须提供所有网点存在的证明材料)。

  3) 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原厂商的同类货物在中、农、工、建、交五家金融企业中有销售业绩(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法

  1)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根据要求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的评审工作。

  2) 评审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完全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形式要件,文件签署及盖章是否合格,无缺、漏项。其次,将根据“选型入围公告”的“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来判定申请人是否合格,评审委员会将只推荐完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3) 通过评审并进一步检查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文件资料,并与申请人提供的原件核实(不提供原件的直接判定申请人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后续的采购程序。

  4) 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若其资质条件在最终采购活动之前发生了变更且不符合本次资格预审的通过条件,则申请人在后续采购活动中仍将因资格不合格而被取消资格。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 间:2012年8月31日起至2012年9月6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1(北京):北京市石景山区远洋山水小区36号楼7单元202室(联系人:王鹏/张冲,联系方式:182*****487/186*****206

  领取地点2(南京):南京市西康路7号611室

  售 价:免费(EMS邮购须加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JITC-1205WW0952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款”,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资格预审文件邮寄给贵方。)

  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记录表,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9月7日上午8:30整。

  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北京华融大厦二楼会议室(北京西三环,航天桥东南角)。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4)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申请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11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仲霄飞 叶逢春 宋航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611zxf@163.com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帐号(人民币):****************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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