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三期部分区域锅炉房/换热站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供热三期部分区域锅炉房/换热站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集中供热三期部分区域锅炉房/换热站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中供热三期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内发改投字[2011]849号)。受招标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的部分区域锅炉房、换热站土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实力、诚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LJN-SG -********;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中供热三期工程部分区域锅炉房、换热站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内容:锅炉房、换热站土建工程;
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3、投标人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暂定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报名时间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2套,于2012年8月30日~2012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小南国大酒店)报名。通过审查后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8月30日~2012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小南国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每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2年9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力平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5*****345
联 系 人:张宇飞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